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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公道来得太迟!
唐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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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6-15   

公道来得太迟!

  
杭萧钢构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 最高可获刑十年

http://www.cs.com.cn/ssgs/02/200706/t20070615_1124770.htm



  
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内幕交易罪杭萧钢构涉案人员最高可获刑十年
  
  日前,杭萧钢构(600477)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最高可获刑十年。

  司法机关已掌握犯罪事实

  杭萧钢构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前任证券事务代表陈玉兴和尚未正式确认身份的王向东,浙江省公安机关分别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涉嫌内幕交易罪执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位办理过多宗证券案件的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解释,“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同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不要求查清全部犯罪事实。

  该律师认为,这意味着司法机关目前已经掌握了杭萧钢构案3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案情可能已经基本清楚。一旦罪名成立,3人将难逃牢狱之灾。

  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据了解,杭萧钢构的证券事务代表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中国股市首例。早在2005年底,伊利股份证券事务代表李永平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案的原董事长郑俊怀则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但如果罗高峰、王向东、陈玉兴被以内幕交易罪、涉嫌内幕交易罪起诉,则很有可能是去年6月份新刑法实施以来,第一起被以上述罪名起诉的案例,最高可获刑十年。

  案情仍有待调查

  杭萧钢构案的发展,从最初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到公司及相关高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再到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案情一步步向纵深发展。目前,司法机关仅作出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并没有涉及到杭萧钢构公司或其他法人单位。杭萧钢构案的背后是否还另有隐情,仍然有待证券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调查结论。

  对于罗高峰的被捕,相关知情人士认为其很有可能是被人利用,上市公司高管是否卷入这一案件尚待调查,因为根据有关规定,证券事务代表并不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而以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捕的陈玉兴和王向东则被认为是杭萧钢构案中的关键人物,但有媒体报道称,相关消息人士表示,罗高峰等三人并非内幕交易的最终幕后主使,这起内幕交易可能会涉及一家大型金融集团。

  截至记者发稿,杭萧钢构仍未就此事予以说明。董秘周滨表示,截至目前仍未收到正式的书面文字材料,公司正在就此事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届时会以公告形式进行说明。(李玉亭/证券时报)
xgr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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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07-06-15   
如果100家公司中,犯事的有99家,怎么办?证券监督部门只有多少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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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7-06-15   
悲剧仍在上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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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哭无泪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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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7-06-15   
引用
引用第1楼唐纳2007-06-15 12:41发表的:
公道来得太迟!
虚假陈述立马坐牢!发布不当也要坐牢!
如果早5、6年就能这样,我相信这里的所有退市的公司,都还在主板!
如果早5、6年就能这样,连中国最高学府清华大学,都能抓走一大半的人!
如果早5、6年就能这样,我们三板的股民就不会这样做了制度上的冤死鬼!



顶!
http://www.gfzr.com/read.php?tid=29066&page=e&#a
在回答有關國內A股市場的問題時,溫家寶說,作為*Z*F*,就是要維護一個公平、健康、透明的市場秩序。
三板粉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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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7-06-15   
唐总版主,长期投资和霰瓣孤悯版主的发贴很有份量,可惜ZF只管查内幕交易,以前的FB责任和陈旧烂帐被退市为借口全抹去了,退市股民太冤了
三板粉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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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7-06-15   
唐兄写的太深刻了,切入关键,以上各位的回贴也极为精彩,偶来迟了,只能多顶,这么好的一个精华贴,胜过水贴数千版!
[ 此贴被三板粉丝在2007-06-15 19:03重新编辑 ]
400002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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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7-06-15   
小罗是替死鬼啊。。。
4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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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7-06-15   
我给你加精加不了,总斑竹,你自己加吧
大梦初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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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7-06-15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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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7-06-15   
1楼发表得很精辟!支持!
xiaocaobeihei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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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7-06-15   
即使来得晚,也希望不是一阵风式的个案
三板问题解决的进度与力度,取决於投资者觉醒度

(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ccf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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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06-15   
支持---顶顶顶
百分之八十八的退市公司的出路
学---云大科技----变---太平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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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06-15   
  为司法制约股市腐败叫好。三板的退市公司里,腐败重重,为什么不把阳光照到三板的退市股里来?!难道退市了,腐败就可以不追究了?为什么退市的问题就是没有人出来讲话? 公理何在,和谐何在?!
唐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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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06-15   
公道来得太迟!
虚假陈述立马坐牢!发布不当也要坐牢!
如果早5、6年就能这样,我相信这里的所有退市的公司,都还在主板!
如果早5、6年就能这样,连中国最高学府清华大学,都能抓走一大半的人!
如果早5、6年就能这样,我们三板的股民就不会这样做了制度上的冤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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