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6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股权分制改革和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加强对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企业上市推进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向省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常务副市长吴野松
副组长:市长助理梁勇
成 员:刘丹华 金融办主任
阚殿平 金融办副主任
陈殿成 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国林 国资委副主任
程 辉 经委副主任
黄 平 财政局副局长
龚 莹 工商局副局长
姜全芳 国土规划局副局长
郑成安 税务局副局长
赵凌霞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启森 环保局副局长
范思宏 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何 浪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周福伟 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张沈平 科技局副局长
申泉水 外经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政府主管县(市)区长
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鞍山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上市工作办公室,设在金融办。主任由刘丹华兼任。
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由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日常的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由上市工作办具体负责。为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相应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督促、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文件来源: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鞍政办发[2005]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