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三种方法
2007-6-4 8:40:00 立山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检察机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 是贯彻党中央关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 减少职务犯罪的有力举措 , 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具体体现 。为此,立山检察院在狠抓办案的同时,大力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而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立山地区是一个老工业区,仅国有企业就有百余家,特别是三来立案的69起案件中,发生在国有企业的高达58件,占立案总数的84%。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00余万元。我们深深感到搞好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至关重要。近年,我们在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方面作了一些尝试,其主要方法有三种:
一、结合办案搞预防 抓住预防工作的切入点
检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是查办案件 ,检察人员通过办案,对犯罪手段、犯罪部位有较清醒的认识,据此可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搞预防。1是结合个案搞预防。通过剖析案情,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如
鞍山一工集团,半年时间有四位处级干部先后落马。我们与该单位纪委,保卫部联合,在鞍山一工礼堂就四位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和该单位一同进一步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杜绝类似案件发生。 2 是开展行业预防。行业预防是指检察机关和有关行业互相配合,形成一个上下联动的预防网络,以取得整体效果。在办案中发现国有企业供销人员这一行业犯罪比例较大且逐年上升的趋势,通过查办的案件 , 我们发现这一行业的犯罪有其共同特点 , 有的企业供销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财务、管库及车间生产人员沆瀣 一气 ,大肆套取公款,中饱私囊。如鞍钢机总北部机械厂供应科计划员杨逢福,以购买原材料为名,勾结有关人员以*****、假耗料单平账,支取公款为领导、本人及本厂相关人员核销个人购买彩电、音响、空调、手机等物品的费用8万余元;有的采取移花接木,虚报冒领,骗取公共财物。3是开展专题调研。“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开展专题调研是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形式。如针对鞍钢铁运公司调度员姚国强、麻成库、鞍钢钢材加工中心车号员贾玉杰与鞍钢机总铸钢厂运输科张生跃等人相互勾结,造成国有近百吨钢材(价值10余万元)流失的共同贪污案,和市院反贪局联合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找出了发案原因:有的是单位管理上有严重漏洞,有的是一些人主观上有“家大业大流失点不算啥”的心理。 二、变被动预防为主动预防 找准预防与服务的结合点
通过案件搞预防是被动预防,只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那么, 主动做好预防工作,未雨绸缪,则收到的是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我们采取这种主动预防方式取得一定效果,不仅为政府解忧,而且为企业服务。1是深入亏损、破产企业,为区街经济服务。2是为企业改制提供帮助。在鞍山轴承厂,正处于改制阶段,个别业务员想钻空子,将收回的货款一直不上交,企业领导采取多种方法,也无济于事,业务员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为单位的业务员讲述挪用公款的违法犯罪性质和应负的法律责任,使他们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3是送法到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办案中,时常会遇到企业发生了案件,而发案单位却“身在庐山,不识真面目”,对自身缺陷司空见惯而未察觉。为给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我们先后30余次到鞍钢、三冶公司、北方铸钢厂、鞍山铁塔制造总厂,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
三、加大法制宣传 找准预防犯罪的着力点
法制宣传教育是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形式,加强预防宣传工作,才能更好地在全社会营*****腐倡廉的氛围。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我们1是重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宣传效果和作用。近年,我们在中央、省、市报刊、电台、电视台刊播宣传稿件 100余篇,形成了密集的法制报道声势。2是通过针对性强的法制课,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般来说,职务犯罪嫌疑人大都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但不可否认有的人法律意识淡薄,如查办的鞍钢某企业一党委书记,将其下属企业的10万元,用于其子出国留学的担保金,且已超过3个月,当我们告诉他这一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时,他还大梦不醒感觉冤枉。3是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几年来,对挪用公款犯罪中几种情形进行分析,如有的因情与法天平失衡、有的因哥们义气 、有的为迎和上级而挪用公款,揭示挪用公款犯罪危害性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