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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证监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唐纳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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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7-13   

证监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要求上证所、结算公司成立“ST亚星问题应急善后处理小组”
   
  本报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对ST亚星股改转赠股上市流通中出现的情况高度重视,已要求上证所、结算公司抽调专门力量成立“ST亚星问题应急善后处理小组”,做好投资者的接待和沟通工作,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投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ST亚星7月5日恢复上市,作为股改对价定向转赠的3000万股当日因故未能交易。情况发生后,证监会即要求上证所、结算公司报告事件经过,并及时向市场作公开说明。

  证监会表示,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的安全运行非常重要,它涉及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安全运行,证监会已责成交易所和结算公司以此为鉴,认真开展内部检查,切实总结事件原因,完善业务流程和应急处理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中证网)
lsanht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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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07-13   
赔钱吧,收了那么多印花税也该出点血了
负离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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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07-13   
亚星复牌次日俺差点买进,只是偶然看到两天不设涨跌限制,不明白怎么回事才压制了买入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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