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关于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冀金办[2007]14号)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金融办,廊坊、沧州、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为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有利时机,推动我省企业上市融资工作,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非上市公众公司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18号)要求,拟对我省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摸底工作时间短,要求高,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切实保证调查摸底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为今后做好上市资源培育工作夯实基础。
二、调查对象:我省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但未在我国沪、深交易所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上市或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未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注明。
调查重点:1、全省通过2005年度工商年检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家数;2、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家数;3、股东人数超过200的成因;4、是否通过地方产权交易机构或其他场所公开转让股份。
三、请各设区市有关部门按照调查摸底要求,下发、收集、汇总“河北省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电子表格下载地址路径为:
www.csrc.gov.cn→派出机构频道→河北→公告栏),要求公司如实填报,加盖公司公章。经汇总后,于2007年4月20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报省金融办和河北证监局。
通讯地址:河北省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邮编:050051。
联系人:刘朝晖,电话传真:0311―87037526,电邮:
lzhhui888@163.com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1号),邮编:050081。
联系人:张坚、乔光平,电话:0311-83634010 83635565电邮:
zhangjian@csrc.gov.cn四、省金融办和河北证监局将择时对部分公司进行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