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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相信党!相信政府!!三板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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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挫群雄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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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7-15   

相信党!相信政府!!三板有救了!

相信党!相信政府!!三板有救了!
亓氏山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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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07-16   
信信救
精密的光辉照亮三板.
深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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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07-16   
不如信自己
frnys9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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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07-16   
.恨,能挑起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
华信联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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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7-07-16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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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7-07-16   
同情三板兄弟
yifa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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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7-07-16   
政府有时候是不长记心的,相信他们就完蛋了.

要时不时的拎一下他们的耳朵,多提醒他们才行.
三板风正一帆扬  http://gfzr.bokee.com
亓氏山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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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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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斑竹: 江南之南 沙上  开坛时间: 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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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反映无数次 等待十数年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平地一响雷 于 2007-07-15 16:37:2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2000年9月1日,在STAQ,NET系统(俗称“两网”)非常规停止法人股交易一周年之际,证监办发[2000]29号文件《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对两网投资者公开承诺:“符合上市条件的推荐上市,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重组基础的进行重组后推荐上市,不具备重组基础的将流通法人股与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组织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等措施处理两系统原挂牌股票”。“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两系统原挂牌企业的上市申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抓紧审核”。
今天是2007年7月15日,距离中国证监会承诺之日,已过去了将近七年,我们看到的是:现在三板挂牌的9家原两网摘牌公司,原来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重组”,“换股”,“收购”和“上市”,一样也没落实。大自然5两次冲击主板未果,粤传媒5申请上市迟迟没有过会。试问:在这漫长的时期里,中国证监会对于落实承诺都做了哪些工作?
呈然,中国证监会的领导层已经更换,两网股票的问题已经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但是,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6年前对两网投资者所做的承诺,是代表国务院,代表政府的。不会因为管理层更换,以前的承诺就不算数了吧?遵守承诺,不仅仅是保护两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更应该提高到“取信于民”的高度来对待。党中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深得民心,中国证监会“遵守承诺,取信于民”才能使社会减少不和谐的音符。
2006年,困扰主板市场多年的股权分置和大股东占用资金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得到胜利解决,广大两网中小投资者呼吁:在2007年,中国证监会能遵守承诺,尽快解决两网摘牌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使中国证券市场更加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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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地一响雷 于 2007-07-15 16:40:5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地狱”里会有股权分置改革吗?

中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方向已经很明确,三板就是要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今后三板将会被定位为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的三板除了新上市的八只高科技园的股票外,还有从主板退市的股票和原两网(STAQ、NET)的股票,而平时我们说的三板往往指的是含历史问题的,原两网股票和从主板退市下来的股票。原两网股票和退市股票都属于历史问题,都是要给投资者以交代的。如果三板要成为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器,就必须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最近某论坛上有一个关于三板的贴子,题为《历史问题不能妥善解决、百万股民血汗金钱付诸东流》。显然这是三板投资者在对管理层能够更快解决三板问题的呼唤。主板轰轰烈烈的股改行情相对三板市场行情的低迷,显然是管理层对三板市场投资者的漠视和遗忘。而三板的股票又有一大部分是主板退市下来的股票。(本文着重阐述从主板退市到三板的股票问题)这部分股票往往在主板承受了80%的跌幅,到了三板之后,因为重返主板的条件比较苛刻重组难度大,这使得该类股票往往在三板还要再下跌80%,三板投资者早已经跌入到了“地狱”。

巨大的跌幅使三板投资者应验了《圣经·马太福音》中的一句话:“凡有的, 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只不过三板投资者成了是那“没有的”,市场“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作为原来的流通股东,三板投资者作了中国股市不合理机制的替罪羔羊。原本就是制度的伤害者,到了三板之后,又再一次遭遇掠夺。而上市公司业绩不好,真正把上市公司搞垮的,往往是掌握公司领导权非流通股东。而这些本应该受到市场机制惩罚的非流通股,原本就是不流通的。

这凸现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于退市机制的不守客观规律。搞跨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东,只享受到制度圈钱的利益,而从不承担搞挎上市公司的责任。我们的市场机制不能惩罚违背客观规律的市场主体(非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原本就没有流通权,退不退市都是一样的。这样的市场机制又如何能激发每一个市场参与者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又如何能用市场机制制约不遵守客观规律的非流通股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呢?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根本不遵守客观规律的。

三板投资者在主板时遭遇的是同股不同权的圈钱,是股权分置环境下的制度伤害。而又在股权分置问题没有解决前,管理层推出退市制度,对历史问题的草率处理。我们知道一个公司如果没有退市,即使是资不抵债,其流通市值即使在大幅度缩水的情况下,还会有上亿元的壳价值的。因为直到现在中国股市还是政策市,管理层控制新股发行。这使得每一个上市名额都是十分珍贵的资源。ST公司一旦退市就因为失去了上市公司的属性,而没有了壳资源价值,这使得退市后即使是将所有非流通股送给流通股东,那么对流通股东来说也是得不偿失。零资产还是零资产,股改不股改都是一样性质的。如果不认同这个观点,那么为什么不让那些业绩差的ST股票全部退市到三板,通过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折股的方式,最低成本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呢?显然这是行不通的。显然从这个性质上讲,股权分置给投资者的是制度伤害,不仅仅是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的伤害。更严重的是市场机制给流通股东带来的伤害。

既然是制度伤害,那么三板投资者就是受股权分置制度伤害最严重的。股改过程就最应该得到补偿。具体可以通过无条件剥离不良资产给非流通股东,或者干脆注消非流通股;恢复三板投资者流通股东的属性等方式解决。当然解决三板问题还有别的方法,比如有人说的换股上市等方式。关键是恢复其具备壳价值上市公司属性。根据资本趋利,恢复流通股属性,在市场上自然会资本对该类净壳股票注入资产进行重组。

解决三板的问题,不仅仅是要全流通,关键是要看到目前我们的退市机制剥夺了流通股东在二级市场的流通权,剥夺了其原本中国股市的壳价值。如果我们的管理层不承认现有上市公司的壳价值,那么就干脆放开新股的市场化发行,建立公平的市场进入机制,让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没有壳价值,这比较合理。但可行吗?显然,目前的市场环境不可能做到新股发行的公司公平进入机制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承认目前上市公司壳价值一定时期存在的事实。

管理层可能担心的三板问题是,目前三板股价格低、市值少,几千元钱就能买上万股的股票,少量资金就能将三板炒起来。如果让三板股票重新回归主板,投资者会以极低的成本在低位介入,从而有获得暴利的可能。但问题是,以往在股改行情中这个问题已经出现过,QFII就是在1000点左右的低成本位置介入的,不一样获得了暴利了吗?不是也没有人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不合理吗?为什么同样的性质,QFII可以获得暴利,投资三板怎么就不可以呢?整个股改行情都存在的问题,难道就要在股改即将大功告成之后,就可以忽视制度伤害最严重的三板投资者吗?毕竟绝大多数的三板投资者成了休眠帐户,他们的成本是相当高的,这个不公平是必须要给予解决的。

导致三板问题的根源是不合理的退市机制。退市机制应该惩罚的是搞垮公司的决策者非流通股东,而股权分置改革应该补偿的是受制度伤害的流通股东。只要明白这个原则,就不会让非流通股东拿流通股东当人质,单单解决流通股东利益的问题成本就会相应少一些。我相信管理层不会因为市场问题太复杂,就把三板问题遗忘,三板一样会有股权分置改革的。只有彻底解决历史问题,包括原两网的问题,三板作为高科技企业的腐化器,才能轻装上阵,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才能得以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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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地一响雷 于 2007-07-15 16:54:1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原STAQ和NET系统(简称:两网)与上海、深圳交易所一样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股票交易市场,但是,两网于1999年9月被先后关闭。2000年9月,证监办发(2000)29号文件《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 》中承诺:“符合上市条件的推荐上市,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重组基础的进行重组后推荐上市,不具备重组基础的与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组织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等措施处理两系统原挂牌股票。”“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两系统原挂牌企业的上市申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抓紧审核。”文件下发至今已经过去了将近7年,仍有9家两网公司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仍滞留在三板挂牌。
退市公司作为原沪深主板上市公司,在上市期间大多数公司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占用巨额资金至今未还,以至于公司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连年亏损而被终止上市 。去年八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提出建议如下:

1。恢复上市和再次上市: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都曾经是上市公司。两网股的恢复上市和退市股的再次上市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多层次证券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的重要步骤,请抓紧制定、出台两网和退市公司的转板规则,使恢复上市和再次上市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行,改变目前股市能下不能上的局面。(建议:对于退市公司,参照《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恢复上市条款,对于恢复主营的,并且前一年年度报表审计盈利之后,可以直接恢复在主板上市。对于两网公司,连续两年盈利的公司实行直接转主板交易。)
2。清欠:采取与A股同样力度的政策,布置两网和退市公司的清欠工作,限期让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长期占用的资金,鼓励用重组的方式完成清欠,对规定期限内拒不清欠也不重组的大股东提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股改:开展两网和退市公司股改工作,非流通股东给予流通股东对价补偿,实现股份全流通,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鼓励用重组的方式支付对价。
4。落实对两网投资者的承诺,解决历史政策遗留问题,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抓紧审批。
5。对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又确实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偿还上市公司的欠款的公司,鼓励通过重组或置换的方式进行清欠,出台鼓励扶持政策,鼓励通过股权置换、重组、收购等方式,实现转板上市。(建议:重大资产重组或置换的,重组或置换之后一年实现盈利,恢复在主板上市。)
  对采用上述方式仍有困难的公司,或者连公司都已经不存在的,建议采用以下方法解决:对流通股份按不少于1:1.5的比例置换中小企业新股认购证,并注销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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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107 于 2007-07-15 19:54:5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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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ttykittymouse 于 2007-07-15 21:11:26.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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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kittykittymouse 于 2007-07-15 21:12:2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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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棒棒糖1 于 2007-07-15 21:17:5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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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107 于 2007-07-15 21:56:0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我不是退市的股民,但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个事实,现在一旦提到退市股民,就有一种说法:‘谁让你买呢?’这句话对没有深思熟虑或者没有文化的人是有很大煽动性的,这也是某些官员所以顺利推行退市政策的心理背景之一。我们不妨打个比喻:假若张三买了一家非ST公司,后来变成ST,再后来退市,退市之前张三卖给了李四,如果我们指责李四不该买,那么张三又卖给谁呢?张三就活该吗?既然张三不该指责,那么指责李四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生活中的烂尾楼人们可以不住,股市中烂尾楼必须要有人居住,张三不住了,李四必须得顶上去,生活中的烂尾楼是用假冒钢筋伪劣水泥做的,而股市的烂尾楼则是人民的骨头和血肉之躯做的,炸掉生活中的烂尾楼容易,而炸掉股市中的烂尾楼,就等于炸掉在上面居住却永远也休想撤掉的股民!有些官僚说这是投资价值的回归,他们有没有想过这其实是股民生命的崩溃!

  有的人认为啥都可以是垃圾凭什么股票就不能是垃圾?如果单从这个问题上来看,我想让股票变成垃圾是没问题的,既然是垃圾,人们也就没有理由去心疼?!完全可以把它放在袋子里丢掉!可是我们仔细想想,袋子里的股票垃圾是什么?他真的只有是垃圾这么简单吗?那个袋子里装的是人啊!是永远也不可能从里面逃出的人啊!有人说了,变成垃圾之前你可以卖掉啊?!那么请问既然你鼓励卖掉,接我股票的哪个二传手还不是照样呆在垃圾袋里没出来吗?你又说,这是活该!我想你是在不讲理了!上市公司可以作为一个空壳死掉,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作为流通的股票,她是一个载体,上面承载了成千上万的人,既得坐满也不能撤离,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啊!一家坏透了的上市公司以5元为轴心进行波动,你说她有泡沫,我也赞成,但是对于持有她的股民而言,它是没有泡沫的,因为他用辛苦的收入花5万元买了一万股还是5万元,何来泡沫啊?!所以说我们挤上市公司的泡沫就是挤股民的口袋和血汗!为什么仙股事件香港股民又*****又游行反应那么激烈?问题就在这里。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我也是想了很久才想通,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和学者有时间或者愿意去思考这个问题吗?上午舌头转,下午指头转,晚上盘子转,深夜屁股转,星期天轮子转,我想他们是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个简单而复杂的问题的!我想他们最愿意做的就是要大吼一声:“股票为什么就不能是垃圾?!”那么,他们与把“太阳绕着地球转”作为真理的罗马教皇又有何二致呢?

  有了矛盾我们应当解决矛盾,而不是偏偏去制造一个矛盾出来,美国的退市政策是一个很好的政策,是否退市他是由股民自己说了算(并且有较长的缓冲时间),真正的以人为本。而我们则是由公司自己说了算(其实,它是对公司的奖赏,因为它不必再受公众的监督了),三年亏损就退市,股民除了任人宰割没有任何办法。西方有很多股市上的好经验经过数十年的检验,完全可以照搬过来,我们为什么偏偏把它改的面目全非?难道仅仅为了证明我们有着独特的眼光?仅仅为了证明我们是专家是高智商的人就可以不听群众的意见?
  这些话我已经憋了很久,但始终没有人觉醒,但愿我的话能引起您的反思,使真正的公平、公正得到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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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海哥哥海哥哥 于 2007-07-15 23:24:3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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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布烂衫 于 2007-07-15 23:34:2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要顶,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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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灵子 于 2007-07-16 01:16:2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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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伊灵子 于 2007-07-16 01:19:1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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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伊灵子 于 2007-07-16 01:38:2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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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伊灵子 于 2007-07-16 01:44:0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证监办发[2000]29号文件《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对两网投资者公开承诺:“符合上市条件的推荐上市,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重组基础的进行重组后推荐上市,不具备重组基础的将流通法人股与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组织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等措施处理两系统原挂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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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大山之山 于 2007-07-16 08:13:4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证监办发[2000]29号文件承诺,


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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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无辜的投资者 于 2007-07-16 08:55:54.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退市股也要清欠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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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无辜的投资者 于 2007-07-16 08:57:0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退市股也要清欠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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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格力股份 于 2007-07-16 09:05:32.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弱弱地,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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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粉蝶儿ed 于 2007-07-16 09:32:0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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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阿春2007 于 2007-07-16 11:03:5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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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viceroy 于 2007-07-16 11:04:59.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遵守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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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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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楼yifan于2007-07-16 11:52发表的 :
政府有时候是不长记心的,相信他们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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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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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有關國內A股市場的問題時,溫家寶說,作為*Z*F*,就是要維護一個公平、健康、透明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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