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7.06.21【诉讼】
┏━━━━━━━━┯━━━━━━━━━━━━━━━━━━━━━━━━━┓
┃案件名称 │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纠纷. ┃
┠────────┼─────────────────────────┨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被告 │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一审判决结果 │被告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
┃ │内归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200万元 ┃
┃ │。被告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
┃ │日内归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利息。┃
┃ │被告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
┃ │内归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逾期利息。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被告上海原创投资┃
┃ │发展有限公司、邱忠保、钱静雯、中油龙昌(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海复旦安正光子网路有┃
┃ │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审查明:上海原创投资发展┃
┃ │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0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为20 ┃
┃ │0万元。其他被告分别与原告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 ┃
┃ │额保证合同。到期日后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向原┃
┃ │告按期还款,故原告提起诉讼。 ┃
┗━━━━━━━━┷━━━━━━━━━━━━━━━━━━━━━━━━━┛
公告日期:2007.06.18【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 ┃
┠────────┼─────────────────────────┨
┃原告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
┃被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法院 ┃
┠────────┼─────────────────────────┨
┃一审判决结果 │被告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
┃ │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债务本息5,215,┃
┃ │995.36美元(即8,693,325.50美元的60%),被告中油龙 ┃
┃ │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支付┃
┃ │原告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自2004年4月15日期至实际清 ┃
┃ │偿之日止的债务利息(以850万美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 ┃
┃ │计付)的60%,对原告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 ┃
┃ │求不予支持。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原告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中油龙昌(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审┃
┃ │查明:1997年10月14日、12月13日,中电国际公司与香港┃
┃ │丹诚公司分别签订资金拆借协议两份,约定香港丹诚公司┃
┃ │向中电国际公司分别拆借550万美元和300万美元,时间分┃
┃ │别为三个月和两个月。由本公司进行担保,到期日后香港┃
┃ │丹诚公司未依约归还拆借至今,过提起诉讼。 ┃
┗━━━━━━━━┷━━━━━━━━━━━━━━━━━━━━━━━━━┛
公告日期:2007.06.06【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未央路支行购房款案 ┃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未央路支行 ┃
┠────────┼─────────────────────────┨
┃被告 │西安佳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是否上诉 │否 ┃
┠────────┼─────────────────────────┨
┃执行情况 │一、 对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石油 ┃
┃ │龙昌社会法人股一千万股予以解除冻结。二、 将西安飞 ┃
┃ │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石油龙昌社会法人股┃
┃ │一千万股过户至受买人王德亮名下。 ┃
┠────────┼─────────────────────────┨
┃案件描述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未央路支行申请执行西安佳安房地产┃
┃ │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购┃
┃ │房款一案 ┃
┗━━━━━━━━┷━━━━━━━━━━━━━━━━━━━━━━━━━┛
公告日期:2006.11.22【诉讼】
┏━━━━━━━━┯━━━━━━━━━━━━━━━━━━━━━━━━━┓
┃案件名称 │与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纠纷 ┃
┠────────┼─────────────────────────┨
┃原告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被告 │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一审判决结果 │将被执行人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
┃ │司社会法人股43180880股作价人民币24594969.6元交付申┃
┃ │请执行人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抵偿债务。 ┃
┠────────┼─────────────────────────┨
┃是否上诉 │否 ┃
┠────────┼─────────────────────────┨
┃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条例的规定,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申请,办理了 ┃
┃ │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部分社会法人股┃
┃ │43180880股向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非交易过户┃
┃ │更名手续。截止2006年11月21日,股权变更后深圳创新投 ┃
┃ │资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43180880股, ┃
┃ │占本公司总股本15.02%,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原公司第┃
┃ │二大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将成为公司第一大控股股┃
┃ │东。 ┃
┠────────┼─────────────────────────┨
┃案件描述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实恒业投资有限┃
┃ │公司、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案 ┃
┗━━━━━━━━┷━━━━━━━━━━━━━━━━━━━━━━━━━┛
公告日期:2006.10.10【股份冻结】
┏━━━━━━━━┯━━━━━━━━━━━━━━━━━━━━━━━━━┓
┃被冻结股东名称 │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冻结起始日期 │2006-09-29 ┃
┠────────┼─────────────────────────┨
┃冻结终结日期 │2007-03-28 ┃
┠────────┼─────────────────────────┨
┃冻结数量(万股) │7764 ┃
┠────────┼─────────────────────────┨
┃占该股东持股比例│1.89 ┃
┠────────┼─────────────────────────┨
┃冻结执行机构 │深圳市第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原因 │深圳市拓博实业有限公司诉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
┠────────┼─────────────────────────┨
┃冻结描述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
┃ │悉,因深圳市拓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博”┃
┃ │)诉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
┃ │安飞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第中级人民法院继┃
┃ │续冻结西安飞天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7763.5584万股 ┃
┃ │,冻结期限从2006年9月29日至2007年3月28日。 ┃
┗━━━━━━━━┷━━━━━━━━━━━━━━━━━━━━━━━━━┛
公告日期:2006.09.07【股份冻结】
┏━━━━━━━━┯━━━━━━━━━━━━━━━━━━━━━━━━━┓
┃被冻结股东名称 │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冻结起始日期 │2006-09-01 ┃
┠────────┼─────────────────────────┨
┃冻结终结日期 │2007-09-01 ┃
┠────────┼─────────────────────────┨
┃冻结数量(万股) │2559 ┃
┠────────┼─────────────────────────┨
┃占该股东持股比例│1.20 ┃
┠────────┼─────────────────────────┨
┃冻结执行机构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原因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诉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
┃冻结描述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
┃ │悉,因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诉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武汉绿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
┃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武汉绿洲持有的本公司社会┃
┃ │法人股25587025股,冻结期限从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9 ┃
┃ │月1日。 ┃
┗━━━━━━━━┷━━━━━━━━━━━━━━━━━━━━━━━━━┛
公告日期:2006.07.22【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上海天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的纠纷 ┃
┠────────┼─────────────────────────┨
┃原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 │上海飞天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受案外人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原告后,利用┃
┃ │其派遣的主管财务的高管控制了原告的财政大权,为了逃┃
┃ │避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及其他股东的┃
┃ │监管,采取了绕开董秘办、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批露程序,┃
┃ │暗地把原告资金大量转移到大股东及关联企业。除了其中┃
┃ │一笔1.8亿先采用假存单掩饰,后经一年多又转为委托大 ┃
┃ │股东的收购款,其余资金全是往来款方式直接占用,其中┃
┃ │,被告安正教育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535.15万元、 ┃
┃ │被告上海泛华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853.33万元、被 ┃
┃ │告上海恒翔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3519.54万元、被告 ┃
┃ │上海飞天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903.98万元、被告原创┃
┃ │实业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5367.73万元;、诉讼请求 ┃
┃ │:依法判令五被告返还原告借款共计人民币13179.73万元┃
┃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公告日期:2006.07.22【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上海安正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纠纷 ┃
┠────────┼─────────────────────────┨
┃原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 │上海安正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受案外人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原告后,利用┃
┃ │其派遣的主管财务的高管控制了原告的财政大权,为了逃┃
┃ │避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及其他股东的┃
┃ │监管,采取了绕开董秘办、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批露程序,┃
┃ │暗地把原告资金大量转移到大股东及关联企业。除了其中┃
┃ │一笔1.8亿先采用假存单掩饰,后经一年多又转为委托大 ┃
┃ │股东的收购款,其余资金全是往来款方式直接占用,其中┃
┃ │,被告安正教育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535.15万元、 ┃
┃ │被告上海泛华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853.33万元、被 ┃
┃ │告上海恒翔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3519.54万元、被告 ┃
┃ │上海飞天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903.98万元、被告原创┃
┃ │实业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5367.73万元;、诉讼请求 ┃
┃ │:依法判令五被告返还原告借款共计人民币13179.73万元┃
┃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公告日期:2006.07.22【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上海恒翔大酒店的纠纷 ┃
┠────────┼─────────────────────────┨
┃原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 │上海恒翔大酒店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受案外人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原告后,利用┃
┃ │其派遣的主管财务的高管控制了原告的财政大权,为了逃┃
┃ │避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及其他股东的┃
┃ │监管,采取了绕开董秘办、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批露程序,┃
┃ │暗地把原告资金大量转移到大股东及关联企业。除了其中┃
┃ │一笔1.8亿先采用假存单掩饰,后经一年多又转为委托大 ┃
┃ │股东的收购款,其余资金全是往来款方式直接占用,其中┃
┃ │,被告安正教育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535.15万元、 ┃
┃ │被告上海泛华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853.33万元、被 ┃
┃ │告上海恒翔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3519.54万元、被告 ┃
┃ │上海飞天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903.98万元、被告原创┃
┃ │实业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5367.73万元;、诉讼请求 ┃
┃ │:依法判令五被告返还原告借款共计人民币13179.73万元┃
┃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公告日期:2006.07.22【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上海原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纠纷 ┃
┠────────┼─────────────────────────┨
┃原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 │上海原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受案外人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原告后,利用┃
┃ │其派遣的主管财务的高管控制了原告的财政大权,为了逃┃
┃ │避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及其他股东的┃
┃ │监管,采取了绕开董秘办、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批露程序,┃
┃ │暗地把原告资金大量转移到大股东及关联企业。除了其中┃
┃ │一笔1.8亿先采用假存单掩饰,后经一年多又转为委托大 ┃
┃ │股东的收购款,其余资金全是往来款方式直接占用,其中┃
┃ │,被告安正教育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535.15万元、 ┃
┃ │被告上海泛华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853.33万元、被 ┃
┃ │告上海恒翔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3519.54万元、被告 ┃
┃ │上海飞天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903.98万元、被告原创┃
┃ │实业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5367.73万元;、诉讼请求 ┃
┃ │:依法判令五被告返还原告借款共计人民币13179.73万元┃
┃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公告日期:2006.07.22【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上海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纠纷 ┃
┠────────┼─────────────────────────┨
┃原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 │上海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受案外人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原告后,利用┃
┃ │其派遣的主管财务的高管控制了原告的财政大权,为了逃┃
┃ │避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及其他股东的┃
┃ │监管,采取了绕开董秘办、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批露程序,┃
┃ │暗地把原告资金大量转移到大股东及关联企业。除了其中┃
┃ │一笔1.8亿先采用假存单掩饰,后经一年多又转为委托大 ┃
┃ │股东的收购款,其余资金全是往来款方式直接占用,其中┃
┃ │,被告安正教育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535.15万元、 ┃
┃ │被告上海泛华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1853.33万元、被 ┃
┃ │告上海恒翔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3519.54万元、被告 ┃
┃ │上海飞天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903.98万元、被告原创┃
┃ │实业直接占用原告资金人民币5367.73万元;、诉讼请求 ┃
┃ │:依法判令五被告返还原告借款共计人民币13179.73万元┃
┃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公告日期:2006.07.14【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的借款纠纷 ┃
┠────────┼─────────────────────────┨
┃原告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
┠────────┼─────────────────────────┨
┃被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6000.00 ┃
┠────────┼─────────────────────────┨
┃货币代码 │人民币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一审判决结果 │1、解除本院(2005)鄂民立保字第10号民事裁定书、( ┃
┃ │2005)鄂立通字第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对被执行人本公┃
┃ │司所持有的杭州嘉伟73.5%的股权的查封、冻结;2、将被┃
┃ │执行人本公司所持有的杭州嘉伟73.5%的股权过户至杭州 ┃
┃ │锐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2003年6月16日,福建三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福建三农”)与武汉光大银行下属江岸支行签订了借款合┃
┃ │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二年。本公司┃
┃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
┃ │纳”)、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西安飞天┃
┃ │”)为福建三农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03年 ┃
┃ │6月19日签订了《保证合同》。 ┃
┗━━━━━━━━┷━━━━━━━━━━━━━━━━━━━━━━━━━┛
公告日期:2006.07.13【股份冻结】
┏━━━━━━━━┯━━━━━━━━━━━━━━━━━━━━━━━━━┓
┃被冻结股东名称 │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冻结起始日期 │2006-07-11 ┃
┠────────┼─────────────────────────┨
┃冻结终结日期 │2007-01-10 ┃
┠────────┼─────────────────────────┨
┃冻结数量(万股) │2126 ┃
┠────────┼─────────────────────────┨
┃占该股东持股比例│1.00 ┃
┠────────┼─────────────────────────┨
┃冻结执行机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冻结原因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申请执行武汉绿洲企业┃
┠────────┼─────────────────────────┨
┃冻结描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冻结武汉绿洲持有的本公司社会┃
┃ │法人股21264504股(其中20500000股办理了质押),冻结┃
┃ │期限从2006年7月11日至2007年1月10日。 ┃
┗━━━━━━━━┷━━━━━━━━━━━━━━━━━━━━━━━━━┛
公告日期:2006.07.11【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借款纠纷 ┃
┠────────┼─────────────────────────┨
┃原告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
┃被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2000.00 ┃
┠────────┼─────────────────────────┨
┃货币代码 │人民币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2003年3月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写明“兹向中汽租赁借┃
┃ │用人民币2000万元。请按我们指定的上海安正教育发展有┃
┃ │限公司的帐户划款” 2003年3月6日原告依约向上海安正 ┃
┃ │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划款人民币2000万元。诉讼请求:依法┃
┃ │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
┃ │担。 ┃
┗━━━━━━━━┷━━━━━━━━━━━━━━━━━━━━━━━━━┛
公告日期:2006.06.28【诉讼】
┏━━━━━━━━┯━━━━━━━━━━━━━━━━━━━━━━━━━┓
┃案件名称 │与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纠纷 ┃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
┠────────┼─────────────────────────┨
┃被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涉案金额(万元) │4050.00 ┃
┠────────┼─────────────────────────┨
┃货币代码 │人民币 ┃
┠────────┼─────────────────────────┨
┃诉讼类型 │民事诉讼 ┃
┠────────┼─────────────────────────┨
┃一审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一审判决结果 │被告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第五支行┃
┃ │借款本金人民币4,047.70元;被告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
┃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第五支行偿付期内利息人民币1,137 ┃
┃ │,136.09元;被告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
┃ │告第五支行偿付自2005年5月28日起至2005年6月6日止的 ┃
┃ │逾期利息人民币109,861.32元及自2005年6月7日起至清偿┃
┃ │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本案件受理费427,770元,由被告本公┃
┃ │司、上海华源共同负担。 ┃
┠────────┼─────────────────────────┨
┃是否上诉 │否 ┃
┠────────┼─────────────────────────┨
┃案件描述 │2004年11月29日原告与被告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
┃ │定由原告向被告本公司借款人民币4,050万元,借款期限┃
┃ │自2004年11月29日至2005年5月28日止,借款利率为5.28 ┃
┃ │‰,逾期罚息为7.92‰。合同还约定,借款分三期归还,┃
┃ │2004年12月10日还50万元,2005年2月28日还1,000万元 ┃
┃ │,2005年5月28日还3,000万元。同日,被告上海华源与 ┃
┃ │原告签订担保合同,合同约定由上海华源为本公司的借款┃
┃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本公司发放┃
┃ │贷款4,050万元,本公司在2004年12月31日归还本金23,┃
┃ │000元,余款至今未付,上海华源亦未履行保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