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涤债务 国资委将3000万股权过户用于股权激励
为激励公司新的经营管理团队,董事会还审议通过在满足条件时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的议案。拟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2955.7254万股股权过户予高旭光,由高旭光代国资委持有,并代为行使股东权利。该等股权将作为对公司经营团队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的股票行权的具体条件为:高旭光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期限满五年;公司五年内在国内主板恢复上市;高旭光将该等股权作为对其经营团队(含国资委推荐的外部董事)的股权激励来源,对经营团队(除高旭光以外)的股权激励比例不得少于2955.7254万股的50%。也就是说,如果满足上述条件,高旭光将可获得2955.7254万股的另外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