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拟对沈阳菲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07年3月20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人民币2110.1万元。债务人位于沈阳市*****区陈相屯镇黑牛屯村,该债权由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2.75万平米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该债务人正常营业。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中国境内、境外注册且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法人或自然人,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如对本次处置公告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沈阳办事处联系。
联系人:傅英群 霍阳
联系电话: 024-23256041、024-23256035
邮件地址:
fuyingqun@cindamc.com.cn、
huoyang@cindamc.com.cn 办事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号东宇大厦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4-23256002、024-23256061
邮件地址:fangdachuan@cindamc.com.cn、
wangliyuan@cindam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