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场批评家)
深市的猴王A 本周四刊登的大股东破产公告,让中小股东感到怵目惊
心。猴王A 原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于2 月27日宣告破产,上市公司对猴王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5.9 亿元的债权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风险。
猴王集团破产的消息,猴王A 直到现在才披露。而事实上,有关湖北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猴王集团破产的报道,早就屡见报端。猴王集团
申请破产是2001年1 月9 日集团召开职代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后,于1 月18日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然而,猴王A 竟对原第一
大股东、现第二大股东猴王集团即将破产的风险置若罔闻。该公司曾在2
月22日刊登一项董事会决议公告及2000年度预亏公告,其中虽提及猴王集
团的欠款问题,但对猴王集团进入法院审理破产的程序却只字不提。猴王
A 对原第一大股东破产信息的滞后披露,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
度的规定,是对中小股东知情权侵犯的又一典型案例。
猴王集团破产对猴王A 的影响很明显,因为该公司的“三分开”问题
至今没有解决。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在去年6 月公开谴责猴王A ,谴责该公
司长期借款给大股东使用、大额银行借款没有入帐、为大股东提供巨额担
保并涉及32起重大诉讼,公司董事会一直未作信息披露,违反证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的4 项条款规定。猴王A1999 年主营业务收入只不过7000多万
元,而当时深交所谴责其隐瞒的重大事项均涉及几亿元。例如,隐瞒的长
期借款给大股东使用的资金高达8.91亿元,大额银行借款没有入帐金额达
3.3 亿元。从猴王A 滞后披露猴王集团破产的重大信息,联系到去年该公
司因隐瞒重大事项遭深交所谴责,不难发现该公司视信息披露为儿戏由来
已久。猴王A 如此践踏中小股东,缘由极可能是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操纵。
现在猴王集团破产,猴王A 的巨额债权没有了着落。企业破产本来十
分正常,但猴王集团破产可能给猴王A 带来的巨大损失是十分不正常的,
是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肆意把上市公司当“提款机”的结果。相似
的情况此前发生在ST棱光、大庆联谊等上市公司中,可由于那些公司的大
股东没有破产,问题也就一直挂在帐上。而猴王A 的问题不容回避。据2000
年中报,该公司总资产8.695 亿元,帐面应收猴王集团及其子公司款项为
5.9 亿元,其它债权尚在进一步核实之中。面对猴王集团的破产,猴王A
自称5.9 亿元债权存不确定性风险。什么叫不确定性风险?其实,就是面
临颗粒无收的危险。破产企业的债权能被追回多少,想来中小股东根本不
会有大的奢望。
中小股东不禁要问,猴王集团如此顺利地破产,是不是有意“假破产、
真逃债”?猴王集团疯狂掠夺上市公司资金后被产,为何造成的损失要由
中小股东共同承担?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已使猴王A 到去年将连续两年
亏损,2000年中期每股净资产也由2.15元剧减至1.09元。超过5 亿元的债
权若不能收回,必然使猴王A 在亏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去年12月,猴王
集团所持猴王A 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宜昌市夷陵国资局,并使后者成为第一
大股东。但现在看来,这次股权转让主要出于规避猴王集团破产风险的需
要,而不直接关系到公司的重组与转型。在证券市场进出机制自今年3 月
畅通以后,猴王集团的破产极可能使猴王A 成为来年退市的大热门。
猴王集团简单地破产了事,实在有负于猴王A 的中小股东。有关部门
应该对猴王集团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破产的合法性加以调查,同时,
司法部门也应追查猴王集团高管人员是否存在违法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