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ahllt 设置为精华(2007-10-24)
引用 引用第0楼三水股民于2007-10-23 08:33发表的 退市决定事关重大,理应由司法部门依法作出裁定才能生效! :在法治的香港,一宗小小的交通违章处罚,虽涉及的金额极小,但都是经法庭依法裁定的。反观在中国内地,现行的退市决定所涉及的金额以数十亿计,而且涉及面广,却只是由证监会说了就算,退市决定事关重大,理应由司法部门依法作出裁定才能生效。如果证监会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某些官员头脑发热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可以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从何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