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控股51%的
广州粤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图文化”)收到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2006)穗中法执字第1441 号法
律文书。该书称:市中院作出的(2006)穗中法刑二重字第2 号刑事
判决书及(2006)穗中法执字第1441 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依据前述判决第二项:“查封的百利鑫国际有限公司名下的广州
市越秀区(原东山区)合群一马路99-107 号之一至四层的全部房产
予以折价或者拍卖,得款发还被害单位益怡有限公司,不足部分继续
追缴”,市中院现已依法查封有关的全部房产,并正依照法定程序进
行处理。
据该法律文书认为,由于对上述房产进行处理尚需一定时间,依
据被害单位益怡有限公司的请求,为保障被害单位等的合法权益,市
中院委托粤图文化从2007 年1 月1 日起代管上述物业至拍卖之日。
粤图文化代管期间的租赁收入,在扣除必要的水电人工等物管费后,
余款汇至市中院指定的代管款帐户。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