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深鹏所股审字[2004]22 号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3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如附注十二所述,贵公司从1998 年开始建设的沈阳南部污水处理示范厂与沈阳南部凌空污水处理厂两个工程,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已形成应收工程款442,263,227.48 元未能及时收回,我们对该应收工程款已发函询证,但未取得回函。2003 年9 月沈阳市环保局正式代表沈阳市*Z*F*接管了两个污水处理厂,关于两个污水处理厂的有关工程决算和工程款结算等诸多问题,至今仍未能协商解决。2003 年度贵公司将承建两个污水处理厂形成的应收工程款及其他相关的各*Z*F*部门往来应收应付款项相抵后的差额补充计提坏账准备
254,385,737.14 元,计入2003 年度管理费用。对此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应收工程款及所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恰当性。
如附注五、3(1)*1 所述,贵公司2002 年度曾对新干线网络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投入2.8 亿元,持股61%,后因国家有关法律规范的原因新干线网络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改变主营业务,贵公司因此已取消对该公司的
2.8 亿元的投资,2003 年度将其转为其他应收款。我们对该款项已发函询证,但未取得回函,对此我们无法判断该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由于上述原因,我们无法对上述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
希望新一届董事会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2.54元zf欠款差额。
2、新干线网络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2.8亿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