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4年8月20日,本公司与大股东深圳广新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该协议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该协议约定: (1)、深圳广新将持有的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92.94%%的股权与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债权进行置换。 (2)、本次资产置换作价的依据和价格:本次资产置换置出资产为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债权,双方同意以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03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报表所列部分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作为作价依据。双方共同确认的置出资产价格为人民币1 5179.3万元。 (3)、本次置入资产的作价依据及价格:本次资产置换置入资产为深圳广新持有的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持有的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92.9 4%的股权。根据中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商评报字[2004]第1048号《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和中商评报字[2004]第1047号《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830.63万元,因此本公司本次置入的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3447.57万元;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4926. 74万元,因此本公司本次置入的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92.94%的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13872.91万元。 双方经协商将本次本公司置入资产,即置入大连百利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92.94%的股权共作价为人民币17320.48万元。 (4)、本次资产置换的置换差价:双方同意,对于本次资产置换中的差价部分21 41.12万元用于未其注销的下属子公司清偿或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