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出通知 规范"三板"年报披露工作
发布时间[2008-1-4 12:38:59]
中国证券业协会1月2日公布了《关于做好股份转让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主办券商督促所主办的“三板”股份转让公司抓紧做好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该通知,股份转让公司应于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且不得晚于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股份转让公司年度报告应第一时间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gfzr.com.cn)”披露。对于股份每周转让5次的股份转让公司,在其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该年度报告的分析报告。对于不能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的股份转让公司,从2008年5月1日起将其股份转让方式调整为每周星期五转让1次。预计2007年度出现亏损的股份转让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发布风险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