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丽支行申请执行深圳达尔曼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
深中法恢执字第870-2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西安市新城区生
产资金所持有的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1690 万
股。
4、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丽支行申请执行深圳达尔曼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西安铁路宏达科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872-2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
西安铁路宏达科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社会法人股1175 万股。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10 月15 日
说明:(1)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000 万
股作为质押担保,质权人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相关公告刊登在2003 年4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截至报告期末,已超出质押期。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000 万股作为质押担保,向中国光
大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贷款。相关公告刊登在2003 年4 月5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截至报告期末,已超出质押期。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350 万股作为质押担保,向中国光
大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贷款。相关公告刊登在2003 年7 月4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截至报告期末,已超出质押期。
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870 万股作为质押担保,向中国光
大银行深圳华丽支行贷款。相关公告刊登在2003 年9 月4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截至报告期末,已超出质押期。
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累计提供出质822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100%。
上述事宜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2)公司第二大股东西安市新城农工商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855 万股
作为质押担保,质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丽路支行。质押期限自2002 年11 月13
日至2003 年12 月13 日止。相关公告刊登在2002 年11 月15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上。截至报告期末,已超出质押期。
(3)公司第三大股东西安新城区生产资金管理所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690 万股
作为质押担保,质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丽支行。质押期限自2002 年10 月17 日
至2003 年10 月18 日止。相关公告刊登在2002 年10 月1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截至报告期末,已超出质押期。
(4)公司第四大股东新疆祥和投资有限公司因与金新信托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04]新民二初字第91
-1 号),同时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将新疆祥和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16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
%)予以司法冻结。相关公告刊登在2004 年7 月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冻结期限从2004 年6 月28 日至2005 年6 月28 日止。
(5)公司股东西安铁路宏达科工贸实业公司(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0%)
以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175 万股作为质押担保,质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丽支行。
质押期限自2002 年9 月18 日至2003 年9 月20 日止。上述股权质押事宜已于2002 年
9 月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相关公告刊登在2002 年
9 月24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截至报告期末,已超出质押期。
根据上述文字得出光大只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就可控制1。097亿股法人股第一大股东只差0。2亿就变成光大的了,其佘第二、三、六股东已全部是光大的了中国光大集团通过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北京)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管理境内外业务。最高决策机构为集团董事会,经由国家授权,经营管理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集团党委在集团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集团监事会由国务院委派。
目前,集团在境内拥有全资企业6家,控股企业2家,参股企业7家,合资企业1家,其中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在香港拥有光大控股、光大国际2家上市公司,全资公司37家,合资及联营公司12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经易智业投资有限公司、光大依波金银珠宝有限公司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6〕83号
北京经易智业投资有限公司、光大依波金银珠宝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申请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我会核准你们作为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
本核准通知的有效期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的,本核准通知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所以由此推测经易和光大有着说不清的关系,经易只是一个小棋子,真正的大动作应该随光大银行的上市而进一步会显露出来,最后的结果应是这样的——经易集团与光大银行同是隶属于光大控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