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扩大试点范围,促进代办系统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代办系统的制度建设。调整系统的各项基础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需要。继续做好定向增资试点工作,鼓励挂牌公司参与定向增资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定向增资规则。
完善交易结算制度。推动报价转让交易结算以及账户制度改革完善,采取券商端电子化报单、增加“定价委托”方式、改革建行结算模式以及代办系统与深交所主板账户合并等措施,有效提高股份报价转让的市场效率与流动性。
做好扩大试点园区准备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园区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范围尽快扩大。积极培育挂牌企业资源,做好园区后备企业调查及券商辅导工作,继续推进其他园区公司备案文件的预审查工作。适当增加主办券商数量,对主办券商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善备案制度,优化尽职调查指引,调整备案审查流程。
研究探索统一场外市场发展路径。研究公开发行非上市公司股份在代办系统转让问题。探索制定代办系统转板规则,推动质量优良的股份报价公司转到创业板或中小企业板上市。研究根据公司质地实行分类转让和差异性信息披露标准,探索统一场外市场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监管模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