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帆兄,去深圳参加劳动法讲座了?那也跟大家提提意见嘛!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斧正!
新劳动法,我个人认为完全是头脑发热的个人,一相情愿的愚蠢做法,再结合即将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险法中个各个条款,只能再次证明很多年前的无数大师们的预测,"中国不实行真正的minzhu,那就将回归封建社会".至于具体过程和时间,我们暂时不用考虑;但是如何应对新劳动法,我们则不得不再三思量.
新劳动法,对于资本家来说,绝对不是好事.那些打算当老板的人,除了白痴以外,都得先忍耐一下,仔细看看行情;而对于拥有众多员工的大企业来说,从现在的法律条款中看,只有"规章制度"和"工资体制"这两条可以充分利用.
同样,新劳动对于劳动者是福音吗?
答案,否!对于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这完全是彻底封锁了他们出路(参军或许是他们的唯一选择).现在那些没有工作经验的年轻人,想争取一个试用期,都将困难无比,因为用人单位根本不知道你是不是打算"长期赖着我们公司".那么,对于已经在公司上班的人呢?请记住,在资本和劳动力之间,资本永远占据优势.
下面,我就占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给出公司的对应之策!
1. 每招一个新员工,哪怕仅仅是"清洁工",绝对是总经理亲自面试.
2. 强化人力资源部能力,并要求其部门具备法律诉讼的应对能力.
3. 工资构成,再一次回归改革开放前,基本工资(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种各样的奖金.无用的闲人也就只能在公司混个稀饭钱.
4. 制定出更加严厉和更加苛刻的规章制度,造成几乎每个人都会违规;然后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做出取舍,同样可以很容易提前解聘员工.
当然,这只是目前可以想出来的公司的应对策略,至于其他的"新发明",大家拭目以待!
但是,这种新劳动法调整后的国内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环境,是不是十分像封建的社会的地主家园呢?地主,家丁,佃农?可悲啊!十分的悲哀!
(新劳动法对员工兼职是明确禁止的;而且签了保密协议的员工,若是进入同行业,也是同样可以被公司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