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所造成的股民损失可谓有目共睹,北京的一位知名律师郭锋先生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去组织股民起诉,但股民出人预料的冷淡,许多受害股民并没有追究的主动愿望。北京一位经济家对这些股民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甚至感慨于“股民的腐败”,他们自己都失去了追求市场公正的愿望。
我们的市场缺少问责制度,缺少民事赔偿制度。
象粤金曼这样的案例,在一个成熟的市场里,上市公司、大股东、券商、监管部们都需要被问责,承担中小股东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相关人员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象这样产生重大社会后果的,绝不应该退市了之,把中小股民放在角落里无人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