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昌1:公告
我公司近日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廊执字第19-5号)),内容如下:
一、解除对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龙昌万通燃气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占比例60%)的冻结。
二、对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龙昌万通燃气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占比例60%)进行的拍卖,北京中科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加竞买并成交;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北京中科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对上述所拍卖的股权的所有权。
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主办券商的网站、营业部内披露。目前公司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