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榷《创业板征求意见稿》重大错漏(之二)
将会是一个只要靠包装就可以立马上市风险退出的掠夺板!错在:
1.由于首先没有统一硬性的《会计准则》。应该强调要有最近两年经审核的年报!
(如果硬性指派上报企业都像两网采用《旧会计准则》,有几家容易达标?)
2.删掉了去年规定的需要在代办转让系统转让6个月以上及股东人数达200人以上;
3.删掉了聘请保荐商保荐规范运作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上市;(本应该在上市前由保荐商辅导规范,改在上市后跟踪辅导3年有屁用!君不见上市后业绩大幅滑坡甚至马上亏,第二年巨亏的大有人在!)
............
现在备战创业板的中关村及全国所谓成长型企业,都很容易参照《意见稿》标准随机调整近两年的财会年报报表,轻松达标过关上市创业板。......唯历史遗留的两网股仅大自然采用《新会计准则》,其余用旧《会计准则》,这就是诡诈所在!连这也搞一国两制?随机或硬性指派两套标准那还有什么三公?这是明明白白的三不公!坚决抗议!
......
总之:有人怕牛市已结束,之所以赶抢赶上市,从把关原则上开始与去年宣传订立的背道而驰;所以说:这个板很容易办砸的。千万别办成“急速包装板”或“急速害人板”甚至是“急速掠夺板”,那就阿弥陀佛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