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里有股民上亿的钱,是一块唐僧肉,所以,各路妖精想来吃。
看看有那些妖精:
一路是母公司、地方zf等,他们说的倒是很好听,只不过是一个“借”字,实际上“老虎借猪,相公借书”,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还”。
还有一路是信联的王宏声、达尔曼的许宗林这样的公司高管,恶意掏空公司,化为他的私有。
还有几路是……(大家补充)
如何防止唐僧肉被吃?
1. 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证监会加强监管;
2. 金猴奋起千钧棒,执法部门严厉惩处股市领域的犯罪分子,以儆效尤。
对于唐僧肉被吃,只剩一副空骨架的公司(三板退市公司),怎么办?采取强力手段,要妖精们把肉吐出来,让唐僧复生(回到主板)。
如果不纠正过去的监管失误,并在今后加强监管,不严厉惩处股市领域的犯罪分子,就会造成“吃唐僧肉有理”的局面,我们的股市管理就不会走向成熟,股市就不会健康发展。
“唐僧肉”是股民的钱,吃不得。
[ 此贴被王敏超在2008-04-12 18:3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