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途径初探
三板挂牌的沪深主板终止上市公司和STAQ,NET系统(俗称“两网”)摘牌公司的出身不同,决定了这两类公司各自转板上市的途径不同。
《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沪深主板终止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出身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的股票,终止上市转入三板转让交易后,股票性质不变。中国证监会文件《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其再次上市的途径:“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再次上市交易的申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审核公司再次上市申请”。
“两网”摘牌公司的股票,其出身是定向募集法人股,经STAQ或NET系统上市流通后,成为“流通法人股”,仍旧为非“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能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交易,而必须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新股后,才能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如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原STAQ系统摘牌公司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走的就是这条“先公开发行新股后申请上市”的途径。现在三板挂牌的原NET系统摘牌公司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简称粤传媒5)也正在“如法炮制”。
另外,依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文件精神,“两网”摘牌公司或有“重组后推荐上市”,“将流通法人股与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组织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等上市途径。
需要说明的是,三板挂牌公司只有具备了《证券法》规定的全部申请股票上市条件,才可能沿着各自的途径转板上市。
青岛 殷家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