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哈慈1叫好
http://www.jrj.com 2008年07月19日 16:17 《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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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殷家驷
2005 年 8 月 31 日被上交所终止上市,2005 年 11 月 29 日转入三板挂牌的哈慈 1,于 2008 年 7 月 8日披露了 2007 年年报。 这是哈慈 1在三板挂牌后披露的首份年报,也由此成为三板每周股份转让一次(股份简称最后字符为“1”)的公司中,几年来首家披露年报的公司。笔者为此大声叫好。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网站、 主办券商网站及其证券营业网点予以发布。 ”
依法依规编制披露年报是三板挂牌公司应尽的义务, 本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但现状是:截止 2008年 4 月 30 日的 2007 年报披露大限之日,三板未按规定披露 2007 年年报的挂牌公司共计 25 家,占全部 51家挂牌公司的 49.02%, 其中,12 家公司连续 3年没披露年报,3 家公司连续 4 年没披露年报。 在信息披露问题如此严重, 市场监管放任自流的三板, 哈慈 1 主动披露年报的做法就是难能可贵的事了。 年报的披露, 表明了公司高层及其大股东法律意识的觉醒, 尊重中小股东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使投资者有了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 笔者怎么能不为之叫好?!
笔者热切希望: 目前尚未披露年报的公司, 能从哈慈 1 披露年报的事件中有所觉悟; 希望监管者能进一步完善三板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管,提高市场透明度,使三板信息披露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