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圣诞节,祝大家圣诞之夜平安快乐。
见有三板投资者在人民网写下*****提案,昨晚前去联署并跟帖支持,但跟帖内容未显示,或许未通过审核。下面是跟帖内容:
责无旁贷 义不容辞
证监会可以让那么多的私企上创业板大肆圈钱,让那么多的私企老板一夜暴富,制造一个又一个少数人占有巨大社会财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社会不公,为什么就不能解救因自己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退市公司流失的数千亿国有资产以及与国有资产一同蒙难的无辜的中小投资者?为体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盘活国有资产,证监会出台政策解决因弄虚作假、包装上市、挪用资金、违规担保、内幕交易、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退市公司问题,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另查阅了有关提案,感觉以下两个提案也不错,现复制于下:
提案状态: 已立案
编号:E政案第2328号
案由(提案主题):流失的国有资产必须清算
提案类别:经济类
主办(上报部门):中国
协办:
提案人: nie1118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2010-01-24 20:05:44
内容: 流失的国有资产必须清算
十年来的国企改革,我国百分之八十的国企退出了一般性竞争行业,国退民进实行了兼并、破产、股改、拍卖等多种形式的改革。现在回头看来,国企改革由于理论不成熟、没有经验、制度不全加之监管不力,致使官商勾结、隐匿资产、低买贱卖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用国有资产造就了一批国企蛀虫、员工的吸血鬼—当今的企业资本家。在当时一边到舆论的蛊惑下,广大国企抱定:积极参加改革,人人当家作主成为企业的股东,变无产者为有产者。然而,改制的结果却出人意料,大批企业员工被迫下岗作为包袱推向社会,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原企业高管利用改革之机依仗他们的领导权、决策权、话语权加之走过场的清产核资,以及随后的股权向经营者集中的推行,堂而皇之地将国有资产瓜分据为己有,窃取了原本属于国家和集体的资产。实事已经证明国企改革是非常不成功的,只是肥了少数人坑了国家和职工。远不如前苏联,把国有资产按人头平均分发一步到位的私有化,来的更直接、更公平、更彻底。现在国企改革已进入了死胡同,政府只有认真总结教训,广征民意组织专门人员对原改制国企进行清算,让企业主吐出已被侵占的国有和集体资产,将清算回的资产与剩余国有资产按全国人头平均分配股权一步到位的私有化。对原国企下岗职工工龄满30年或男满55女满45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对其他4050人员减半交养老金。政府应勇敢的面对现实,纠正国企改革中的错误,唯此才能还民众以公道,才能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流失的国有资产怎样清算?
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全体国民的切身利益,对流失的国有资产必须进行清算!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彻底的进行清算?本人以为具体措施主要有一下八条:
1.首先将“流失的国有资产必须清算”作为网络人大“民众提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必要时可进行全民公决)。
2.全国人大成立国有资产清算委员会及相应机构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反馈全国的清算工作并向全国人大负责。
3.各省、市、县成立相应的人大、党委、政府的联合工作组负责当地的清算工作并向地方人大负责。
4.各企业成立由专家、知情人(领导、专家、财务、工会)的清算工作组。
5.各级政府应开通网上“流失国有资产清算举报直通车”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揭发实事、提供线索以利工作组清算。
6.把清算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人大的极其重要工作,必须全力以赴在全国形成一个声势浩大的国有资产清算运动的大气候,对私分、侵吞国有资产的不法分子形成高压势态迫其积极配合清算、主动退还侵占的国有资产。
7.对参与瓜分侵吞国有资产的人员应区别对待,对积极配合清算并退还所占资产的可免于刑事处理,对负隅顽抗的要严惩不贷并没收其全部所得。
8.在对流失国有资产清算的同时,对官员的财产也要进行审核。对不明来源的财产一律没收并建立官员财产公布制度使之长期化,对拒不配合的官员一律免职。
对勤劳致富的财产要保护,但、对各种不法收入如不彻底进行清算,要不了多久,我们的社会将改变颜色,真正成了“卫星上天、红旗落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这绝非危言耸听!
编号:E政案第6605号
案由(提案主题): 上市公司退市不能一退遮百丑
提案类别:经济类
主办(上报部门):中央政法委员会
协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证监会
提案人: 大破车 政治面貌:中*****员
提交时间:2010-09-20 20:21:54
内容: 上市公司退市不能一退遮百丑
目前沪深股市A股退市企业57家,B股6家,进入代办转让系统的公司73家,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这个自称非盈利群团组织管理,名曰管理,实则放任自流,造成上市公司违法违纪一退遮盖百丑的尴尬局面。
管理退市公司本市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乃非盈利群团组织,不具备管理上市公司退市的职能,把政府的职责转交给群团组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应予纠正。
证监会2005年初对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600092立案调查精至今没有结论,造成600092以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结论为由,连续4年不公布法定年报!
2009年6月15日600727鲁北化工发布公告称“《(600727“*ST鲁北”公布受到济南稽查局立案调查公告》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稽查局(简称:济南稽查局有关《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济南稽查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据本人致电山东证监局得到的明确答复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稽查局《立案调查通知书》是2009年6月9日送达的”,600727扣押被立案调查信息长达7天。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案件调查实施办法》(2006年7月26日
证监发[2006]80号第三十二条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组应当在报备同意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于特殊案件,经证监会调查部门同意,可以延长调查期限;第五十二条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要求补充调查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经证监会调查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主办单位应补充调查;第五十三条补充调查可由原调查组实施,也可另行组成调查组完成;第五十四条补充调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五十五条
补充调查以两次为限。之规定,到今天2010年2月28日,调查已经进行了15个多月,明显超出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最高时限,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已经涉嫌行不作为。
自2007年以来,本人曾经就鲁北化工600727涉嫌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利润,关联方掏空上市公司,集团、上市公司高管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利润,中饱私囊等问题数十次向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等有关部门发E-mail,揭发600727违法犯罪问题数十项,并亲自到中国证监会*****举报投诉中心举报投诉,令人心寒的是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老爷作风严重,对于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听之任之、置若罔闻,竟然让不在编的保安人员接待、投诉人员,违反《*****条例》拒绝接收E-mail投诉、举报,拒绝接受电子版举报文件,违法要求举报人员提供纸质举报文件(本人有与中国证监会*****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对话录音证据。
600727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600727鲁北化工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就能发现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我想证监会、山东证监局也不是吃干饭的,调查了15个多月,超过规范性文件规定9各月,也该搞清楚鲁北化工违法犯罪真相了吧?遗憾的是证监会至今没有调查结论。600727因为连续亏损,目前正在做退市准备,难道上市公司出现违法犯罪问题一退市就能掩盖真相吗?
想当年,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600092是一个一个坐拥20多亿资产,33万平方米土地,2800多名员工,炼、锻、轧工艺装备配套,丝、管、带材品种齐全,共获7项部优产品称号,拥有22项省名优产品,产品质量高、技术含量高,被广泛应用于机械、电子、能源、交通、石油、化工、航天、航空、仪器仪表、轻工、纺织、家用电器等领域,市场广阔的优秀国有企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60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261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于1997 年6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到位后股本为
13,195万元。后经送股、转增及配股,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6,119.62
万元。上市日期:1997-06-26资产评估确认机构: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8年10月,陕西省政府把600092转嫁给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省国资局与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相对控股)的国有股5010股转让给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其成为控股股东。在深圳天华控股精密股份的同时,其控股方珠海天华集团在及其秘密的情况下通过“托管”方式成为精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至此,精密股份(600092)和其母公司精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珠海天华集团。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陕西省省政府、陕西省国资委可以得到9869万元,令俺费解的是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仅仅筹集到1070万元,
“其中大部分支付苏斌的好处费,只有275万元付给陕西省国资局。”陕西省省政府、陕西省国资委就急不可耐的把600092和其母公司精密集团移交交给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05-12-3】*ST精密一纸国有法人股冻结事项公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515万股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5年11月29日至2006年5月28日止。因深圳天华电力在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应返还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665.3万股给原告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轮候冻结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目前陕西省国资委正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前,尊荣集团在经营国债、期货等业务过程中,导致巨额负债。时任该公司董事局主席的赵志国(另案)授意下属工作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寻找新的融资业务。时任尊荣集团副总经理的张华通过苏斌(另案)得知陕西省国资局欲出让精密股份公司国家股权的消息后,立即向赵汇报。赵授意张华以尊荣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尊能作为收购精密股份公司的主体与陕西省政府洽谈。
1998年5月,葛意生按张华授意,依据其提供虚假资料,以深圳尊能名义起草两份文件提交给省国资局,尊荣集团、珠海天华分别以深圳尊能的“主要股东”和“主管机构”名义出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及主营业务进行虚假宣传;隐瞒尊荣集团因清欠问题、大部分资产可能被清偿的真相,并对珠海天华总资产等进行夸大描述。因尊荣集团和深圳尊能的非国有企业性质和经营状况不符合收购条件,深圳尊能后改造成珠海天华(珠海天华名为国有企业,实为潘某个人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该公司名义收购精密股份公司的股权。
1998年7月2日,陕西省政府派出考察组对深圳尊能及其“母公司”珠海天华进行考察。罗江、张华等人出面接待,将与深圳尊能和珠海天华无关的企业作为考察对象进行介绍。
为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最后审核,按照张华授意,葛意生分别起草内容虚假的文件,承诺受让精密股份公司国家股权所需的9869.7万元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但整个收购中尊荣集团只筹集约1070万元资金,其中大部分支付苏斌的好处费,只有275万元付给陕西省国资局。
1998年12月30日,深圳天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办理了有关股权过户手续,最终完成收购,非法占有精密股份公司5010万股国家股权,总价值9869.7万元。
1998年7月2日,派出考察组对深圳尊能及其“母公司”珠海天华进行考察。罗江、张华等人出面接待,将与深圳尊能和珠海天华无关的企业作为考察对象进行介绍。考察的过程是游名山,赏大川,吃山珍,嚼海味,饮琼浆,喝玉液,得鲜花,搂美女。。。。。结果连珠海天华集团是不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都没有考察清楚,就与对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随着(600092)*st精密的重大事项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天华集团公司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陕西省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并对珠海天华集团公司董事长徐伟(公司原董事长、现董事)、公司总会计师姜学君采取了强制控制措施。此外,延长集团托管陕精集团后,鉴于陕精集团与公司的历史关系,延长集团对公司给予了一定的支持,目前公司将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尽快走出困境。这才露出狐狸尾巴,原来所谓的国有控股企业,实为徐伟一人操控的诈骗公司。
陕西省政府、陕西省国资委哑巴让驴给耍了,有苦说不出,2005年2月决定(600092)*st精密由延长集团托管,虽然没发文件,但是已经开始实施,尽管媒体有所披露,(600092)*st精密马上公告辟谣。托管几乎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直到2006年年初,纸实在包不住火了,人们才见到公告:2006年1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陕国资改革发[2006]10号)称经研究决定,由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托管,授予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人、财、物、产、供、销的管理权,托管期限暂定一年。后来又看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证监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20号
发文日期: 2006-03-27正式下发。
陕西省政府、省国资委决定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600092)*st精密已经二年多了,发文件到如今也20个月了,(600092)*st精密2005年以来的法定报告至今一个也没有编制出来,最近的公告云:本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于2005年初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结案,无法披露法定报告。
公元2007年10月16日上午9时38分,在庄严的国徽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当庭做出一审判决: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无罪;张华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葛意生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徐伟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0万元;罗江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姜学君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公安机关对扣押和冻结的股权、房产及现金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未追回的赃款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投资者在上证所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做出前,纷纷向陕西省政府、证券监管部门致信致电反映精密股份有关问题,并且向做出退市决定的部门提出听证要求,退市决定公布后,又提起行政复议,这本是投资者应有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然而,投资者企盼的答复,甚至是法定答复并且在法定期限内连一个字都没有得到,有关部门一直在装聋作哑,出现了投资者知情靠自己,表达无人理,参与不允许,监督惹不起的尴尬局面。
不依法披露法定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不作为,违法违规的具体表现。应该严厉制裁处罚的是上市公司管理层,是掌握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依法监管上市公司履行法定责任、完成法定义务是证券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尽的职责。然而,就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退市而言,证券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并没有很好的实施监管。作为国家上市公司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进行必要的监管是其责无旁贷的职责,令人遗憾的是,证监会2005年初对*st精密立案调查,至今仍无结论,令投资者大跌眼镜。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的职责所在,做好上市公司工作是地方政府职责,公平执法是人民法院应该遵循的准则,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是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小小的*st精密案件,三个省部级部门(陕西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插手,10年漫长的扯皮,10年漫长的等待,一成不变的退市公告,让广大中小投资者心酸心寒。
建议:请证监会依法行政,尽快依法公布对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