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城血记 红朝43年,国欲师外,上谓众卿曰:吴国贫弱,财力不足,当设赌与沪深二市,以敛民财.左右颇议之,不决.上力排众议,怒曰:一国不设赌,何来外财.众皆不敢言.遂成.
赌初设,时国人受毛影响已久矣,皆晓:十赌九输之理,皆不入.玩者寥寥,不兴.凡玩者,除极智者及庄亲者,皆输.
玩者少,赌不兴,新主郁郁之,不得欢.
红朝56年,设赌十年有余矣,新主谓众卿曰:赌市不兴,如能兴者.官至相位.
朝中有一中堂,好吟诗,喜古句,极秀演.
告新主曰:欲兴赌市,庄必设局,冠之以名,以小利诱之,可兴.
新主甚悦,谓之曰:善
中堂遂召众庄至家密议设局之事.众庄皆叩首三拜:真乃我亲爹也。
又二年,街头巷尾,相见者,无不谈赌,凡赌者,无一亏者,实业者,抽资入赌,无业者卖房以赌,十人九赌之象日盛焉。国渔利数以万亿计,庄亦亦然。
新主蒙众人曰:增民以财。建购和谐。众皆信之,三呼万岁,不知是局。
又一年,即红朝五十九年,中堂谓新主曰:可收网聚歼之,新主曰:可。遂抽刀亮剑,剑锋所指,寒气逼人,所指之处,无不应声而倒,不死即伤。无一幸免。众赌者,皆倾家荡产,无一全归。惨糟屠城。
天遂怒,川山崩河堰以为醒,新主不悟。
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