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证监会:
我是目前在三板交易的环保1(400036)的小股东,从主板持股到现在了。这五年来,我一直在无奈中渡过。
我憎恨地方政府和大股东恶劣的品性,他们凶狠地掏空上市公司,使我的公司无法满足上市条件,退市是我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但我也对政府监管层也很失望,因为,在我公司的资产被违法大股东抢了的时候,无法给我们一个说法,只会简单地把我们这些无过错的流通股东踢到三板。使我们的投资惨遭非人的待遇。
我们知道投资有风险,也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风险。但在投资时,就已经有证监会,贵会告知我们: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有了这句话,我们以为,我们参股的风险是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风险,其余的风险政府会帮我们承担。但现实却是:在公司资产遭地方政府和大股东非法抢夺的时候,贵会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
我们坚定地认为:公司如果出现违法犯罪的风险,政府应该为我们承担。因为,我们交易时付出了交易税,分红时付出了所得税。也就是说,我们为权益受保护付出了成本,但却没有享受到受保护的好处。
我认为:大股东抢劫公司资产却不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是任何一个有经验的投资人都无法预测的。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如果股票市场上没有证监会的话,我买股票会更谨慎,我会调查公司的诚信和权衡公司股价是否有诚信的折价,犯错误的机会会更小。
也许我的话说得太重,我深表歉意,但如果你们有这样的投资经历的话,也许,你们会理解我们的。
期待贵会给我们这些受损小股民一个交代。
小股民: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