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三大政策“救市”
1994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三项“救市”措施:年内暂停新股发行与上市;严格控制上市公司配股规模;采取措施扩大入市资金范围。
人民日报发表证监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商稳定和发展股票市场的措施,昭示93年上半年熊市后管理层的坚定信心,引起八月狂潮,俗称“三大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1)在股票供应方面,进一步放慢发行和上市节奏,年内除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股票外,暂停各科新股发行和上市,并严格控制配股规模;(2)在资金投入方面,发展国内投资共同基金,培育机构投资者;试办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逐步吸引外国基金投入A股市场;(3)有选择地对资信和管理好的证券机构进行融资。
背景:这次救市是在低迷行情持续一年半之后,市场信心处于极度涣散的状态下,管理层在市场的重压之下突然出台了三大利好,将市场从危险的边缘拉了回来。
市场反应:政府出台救市政策,股指从333跳空高开1个月后涨到1000点之上,出台后第一个交易日股指急速飙升33.2%,上证指数短短33 个交易日从最低的325点上涨至1052点,涨幅为204.13%,成为我国证券史上股指上涨速度最快的一次;随后是长达一年多的下跌之旅,最终于 1996年1月19日见底5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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