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9楼王敏超于2008-11-01 11:20发表的 :
引用 引用第7楼王敏超于2008-11-01 11:15发表的 :既然只是打广告,那何必要通过律师这个环节,直接找媒体,不也行吗。
引用 引用第8楼王敏超于2008-11-01 11:19发表的 :现在,已有哪些单体要作为原告呢?不是每一个三板受害者都愿意面对公众,也不是每一个三板受害者都愿意对簿公堂。
引用 引用第1楼华山于2008-10-23 07:43发表的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诉讼中,原告(股民)的损失如何认定只能单体计算,不可以你的方法测算。
引用 引用第4楼华山于2008-10-23 08:48发表的 :假如有1万名三板股民参加原告,每人支付10元就是10万元,1万名原告怎么来?由律师所登广告,这本身就是维 全, 当然,广告费不可能由律师所支付,所以要有启动资金
引用 引用第2楼股票投资于2008-10-23 07:47发表的 : 原告(股民)的损失如何认定只能单体计算,--------怎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