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9+碎刀 设置为精华(2009-04-30)
引用 引用第25楼40000918于2009-04-30 16:04发表的 :有关系!新老三板都是三板,说明三板有融资功能(定向增发)
引用 引用第19楼40000918于2009-04-30 08:22发表的 :公司从STAQ和NET(也称两网)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也称三板)的转板,公司的权利没有改变!三板也是上市公司(管理员华山最清楚了,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问他),三板也有融资功能(定向增发)所以没影响公司的发展!对两网上市公司来说没被侵权!
引用 引用第17楼0909于2009-04-29 22:16发表的 :公司被侵权了,不论公司新老股东,当然要为公司维、权!
引用 引用第7楼40000918于2009-04-29 09:28发表的 :两网股的新老股东是不一样的,所以才叫历史问题!
引用 引用第10楼40000918于2009-04-29 10:35发表的 :就因为同股同权原则!所以两网股的元老们才被侵权了!而后买三板的知道交易规则,所以没被侵权!没被侵权谈何维*权啊!
引用 引用第10楼40000918于2009-04-29 10:35发表的 :就因为同股同权原则!所以两网股的元老们才被侵权了!而后买三板的知道交易规则,所以没被侵权!没被侵权谈何*****啊!
引用 引用第8楼华山于2009-04-29 10:26发表的 :证监会反复强调过同股同权原则!
引用 引用第6楼40000918于2009-04-29 09:25发表的 :不要讲理论,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