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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三板股民都来关注:12-29和平座谈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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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1-03   

三板股民都来关注:12-29和平座谈的报道

会议有关情况简介 (2009-01-01 20:31:20)
标签:杂谈 
1、首先向给我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朋友道歉。我在29日下午手机就没电了,充电器28日就找不到了,买了一个组合式的充电器回来又充不上电,坏事赶一块了,结果就是一个晚上没电关机,电话短信都没收到,特向这一天与我联系的朋友道歉。
2、开会前大家都感觉到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照”,有些事只能以后说了。
3、博客公布了地点一天后就被删了,第二天换了词语后又发了上去。但是到“清华园宾馆”去订会议厅时他们销售部的小姐就说已经有“有关部门”的人来打了招呼,恐怕不能订,我们说明已公布地点了,她就说得请经理来决定。跟赶来经理求情后经理同意了,就交了两百块定金。一天后,就接到了“清华园宾馆”的电话,说很抱歉,不能租给咱们开会了。于是又重找地点,不再公布了。对于因此而没有来的沽民请你们原谅。
3、会议在北大的“资源宾馆”举行。来了两位专家,一位是胡星斗,另一位是张大军。大家可以自己在网络上搜索这两位名人,我是很敬重他们的。“国纲律师事务所”来了张立辉、彭剑、刘琳三位律师,另一家来了夏霖律师和另一位律师,对不起记不住所名和人名了,抱歉。记者来了七八家吧,我也搞不清。会议是由“国纲律师事务所”举办的,我在此在一次的感谢他们,会议费几千元都还是他们出的,真是对不住啊。沽民来了60多位,签到表上一共是87 人。
4、会议开到一半的时候,张立辉律师告诉我“有关部门”说了,必须5点半结束,我们是按时结束的,所以后来的时间很紧。
5、会议的最后半小时通过了一个送呈给证监会的方案,但是会后有一些沽民反对,所以决定暂不递交。为了不先入为主的影响沽民的思路,今天我也不发布此方案,请沽民朋友先自己提出书面的方案来,大家再集思广益,充分讨论一下,在此请沽民朋友跟帖提方案。

    下面是我个人的一些胡思乱语,您要没看懂就当我在说胡话。仅代表我个人。
    沽民有很多情况传到这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消息说快了。我理解成行政解决快了。那么就先得有个“表态”,再以后才能有“解决”。
    我们沽民只是小虾米,有小鱼、中鱼、大鱼我看不见。我只是担心方案一出来就是已经决定的结果,没有我们散户提建议的机会,于是急冲冲想要一个方案,想制造一个沽民对话的机会。帅哥在两天里写出了一个方案,他以前是给证监会个人递交了几个方案的,有这个基础。
    我当时是看见此方案考虑了没筹码的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我又提出了要加上券商出钱多少亿,觉得只是草案,可以让沽民表决,就在会议上力推了;感谢各地来的沽民代表,大家真是给足了我们面子,以55票通过、7人弃权、2人反对的结果在表上签了名。
    但是当天晚上有人就觉得不妥,第二天上午就有人反对,我又找帅哥核实,他说是有神秘人物在网络上给了他一点提示。我是相信帅哥的,但我也担心有人借他之手推出方案,于是大家决定暂不提交,帅哥也表态以后个人要提交的话只能用没有沽民签字的文稿。
  我无法判断这种神秘人物是在帮咱们还是另有其它目的,也许主观上帮咱们,客观上帮券商。
  交方案可能成为千古罪人,不交方案其实也可能成为千古罪人,因为可能放弃了一个很好的表达沽民意见的机会。只希望大家以后不要骂我们,大家有什么建议现在就提吧,可能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其实可能我们不能影响什么,那只是上层博弈的结果,但如果有机会我们还是应该试一试吧,我们急需能代表大多数沽民意见的方案。尽管可能一万年也不能统一沽民的意见。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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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9-01-04   
中国一些地方政府的信用也很低,他们随意改变规则,改变权证行权和交易的条件,想创设就创设,无限量创设,创设不合法,限涨不限跌,价格操纵,官商一家,进行内幕交易,想停牌就停牌,想禁买就禁买,想注销就注销,真正是游戏规则说改就改。没有股市正义,没有股市公平。

中国一些官员的信用度很低,造成了社会信用度低下,没有官德也就没有公德,“关键的少数”不讲信用使得社会道德江河日下。股市是时代的镜子,中国股市的失信是社会失范、社会失德的反映。
三板问题解决的进度与力度,取决於投资者觉醒度

(注:本人保证在论坛所有发言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但绝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务必谨慎)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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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01-04   
     

伟大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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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1-03   
彭律师的:空间博客播客相册杂志圈子论坛我主张首页|博文|收藏    博主 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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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见仁见智,任君评说,我已尽力,问心无愧。
  1、“博克点击只不过数百,评论不过十几,沽民至今不知内情?你们成功了吗?帅哥进京自淫,征途也自淫,老彭你也自淫吧,哈哈”
  答:别人封杀信息,我也没有办法,如果我的博客能在股吧里发出来,点击量要大得多。有些人,我不知道12.1你在哪里,你指责别人时先要看看自己。说会议失败我可以理解,但是也要看到它的积极意义:档次上来了吧?一盘散沙的沽民还是可以*****的吧?至于那个七人表决,我可以证明帅哥是要干的人之一。
  2、“如果说有对立那就是产生了沽民之间的对立”
  答:沽民之间有不同的意见是一直存在的,在6月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机会,证监会要求上访的沽民选出5位沽民代表,上访的沽民的确是内部开会商量好了的,也选出了5位代表,并且在前一天晚上是定好了该怎么谈的,可是第二天在与证监会正式会谈时,沽民代表内部就当场发生了争吵,证监会就没法与代表会谈了;结束时有两位代表还差点打起来。如果我们不齐心,人家怎么与咱们谈?
    你以为只管要赔偿就能齐心吗?有人要赔偿所有的附加损失;有人说老伴头痛了,要让政府送到国外去看病;有人要一赔二;有人在Q群里说要按5倍赔偿;还有人对我说要“假一赔十”;好好好,你们都很坚决,我怕了你们,我举双手赞成你们的正义要求,行吧。可是政府能同意这么赔吗?
    地震死了多少人?垮了多少房子?那损失才600亿(国人老谢说的);我们沽民的损失超过1000亿,上交所的数据说劵商赚了200亿,其它的呢?那些“老鼠仓”赚走的我们有证据吗?有人说,赔偿的事不用咱们考虑,说的是很正确啊,跟上面的那些人一样,可是你看“三鹿事件”赔了那些经销商吗?他们可也是老百姓。“读史可以明智”,想想这句话吧。
  3、“是证监会让你们提方案吗?是你们自己吧,自作多情.”“你们凭什么有权力提出解决方案,这是你们干的事吗?”
  答:我反问一句:是证监会让我们*****的吗?
  我记得“加工资”,一刀切下来,有的就肯定有,没有的就肯定没有,哪怕是差一天也就没有工资加。这就是“行政手段”,5.30前也说不加息吧,一宣布就是既成事实。
  我担心如果南沽事件解决方案一宣布(我坚信有这一天),沽民会哭的哭、笑的笑;哭的人会埋怨别人,早干嘛去了?我更担心到时候有为*****付出许多的个别沽民会精神崩溃。你说我“自作多情”,觉得我想得太多?只怕你到时会后悔当初想得太少,为什么不争取一个反映沽民集体意见的机会?
  4、“没有签字的6个沽民是明知的!叫你们提出方案的人,我看有点问题!”
  我的确不会辨别真观音,假观音。如果是协议回购,券商得出钱,如果是有偿复活,那个钱就有可能飞走,我是要帅哥把它写成保障金,还说了这钱不能拿走,否则就真是废纸。帅哥写得过急,还是把它写成了保证金。我在此建议帅哥改正过来。
  5、“老彭:我建议方案可以拿出来让大家讨论,因为会议上拿出的是一个草案,即使政府同意,也需要无数次的修改”。
  答:帅哥你还是等两天吧,其它在京的沽民也正在写方案,如果能一起拿来讨论,要好一点,如果不拿过来,就公布你的让人评说吧。我赞成“所谓解决方案,就是提要求,之所以称为要求,当然是要完全站在我们受害人一方,不能老想到对方同不同意。”
    我相信帅哥,他是锁仓的还能考虑到另一部分沽民的利益,难能可贵。但我暂时不想提什么方案了,我想静一静,让那些高谈阔论的人来做一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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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1-03   
南航权证580989投资人新年献词 国人老谢 @ 2008-12-31 22:49 阅读(60) 评论(1) 推荐(0)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南航权证[font=ˎ̥]580989投资人新年献词[font=ˎ̥]
在新的一年,我们南航权证投资人一定要为审判违法分子,获得全面赔偿而努力奋斗。在过去的[font=ˎ̥]2008年我们全面开展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创设南航权证的控告、声讨活动。取得了重要进展。[font=ˎ̥]2009年我们要继续开展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创设南航权证的控告、声讨活动,为起诉和获得赔偿做好准备。[font=ˎ̥]
[font=ˎ̥]
[font=ˎ̥]2008-12-1上午[font=ˎ̥]9,四十余名南航权证投资受害人自发到中国证监会楼前*****,抗议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有价证券,中国证监会行政不作为。还我血汗钱。控诉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南航权证([font=ˎ̥]580989[font=ˎ̥]120亿份,公开抢劫沽民[font=ˎ̥]240亿合法财产行为。[font=ˎ̥]
[font=ˎ̥][ 转自法易社区[font=ˎ̥] http://bbs.laweach.com/ ]
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国政府:[font=ˎ̥]
我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font=ˎ̥]580989)。发现所购南航权证([font=ˎ̥]580989)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多家证券公司为谋取巨额暴利,用同一名称、同一代码违法伪造的。及我所购买的南航权证([font=ˎ̥]580989)不是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font=ˎ̥]580989),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多家证券公司违法伪造的南航权证([font=ˎ̥]580989)。《证券法》第二条三款规定,[font=ˎ̥]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font=ˎ̥],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font=ˎ̥][font=ˎ̥] 上报国务院批准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font=ˎ̥]29[font=ˎ̥]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具体要求由本所另行规定[font=ˎ̥]。现在并没有见到国务院批准的权证创设规定或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的解释。权证创设没有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伪造、变造有价证券。[font=ˎ̥]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权证创设实际上是利用网上交易公开伪造有价证券。真正的南航权证凭据应是南航公司印制,落款南航公司,并加盖南航公司印章。总量为[font=ˎ̥] 14亿份。南航权证凭据由购买人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无视中国政府,违背社会公德和企业道德,为谋取巨额暴利,偷梁换柱,违法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font=ˎ̥]580989[font=ˎ̥]120亿份,在同一市场用同一价钱贩卖。上海证券交所公开违法,公开造假,公开抢劫,公开犯罪,侵吞了[font=ˎ̥]240亿中国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导致众多受害者负债累累,流离失所。[font=ˎ̥]
对上海证券交所违法创设南航权证行为,我们多次向中国证监会举报、控告。证监会答复如下:[font=ˎ̥]关于权证创设的合法性问题。认沽权证的创设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的。[font=ˎ̥]答非所问,文不对题,狡辩抵赖,玩忽职守。证监会没有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能,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七款规定,[font=ˎ̥]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font=ˎ̥]
为制止上海证券交所违法伪造证券活动,为以后世界民众不再受到上海证券交所违法伪造证券活动的侵害,依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六条[font=ˎ̥] 所有的人在法律前平等,并有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无所歧视。[font=ˎ̥]中国政府尽快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南航权证专案审判法庭》,对上海证券交所违法伪造有价证券行为进行公开审判。希望通过审判惩治罪犯,通过审判教育世人,通过审判伸张正义,通过审判依法治国。[font=ˎ̥]
此致
祝新的一年,南航权证投资人维护法律尊严获得赔偿成功!
[font=ˎ̥]电话:[font=ˎ̥]13021334382
[font=ˎ̥]邮箱:[font=ˎ̥]xie66912050@163.com
[font=ˎ̥]国人老谢[font=ˎ̥]
[font=ˎ̥]2008-12-31[font=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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