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红周刊》2009年第3期
解决三板年报披露问题不能再拖了
青岛 殷家驷
2009年元旦已过,又到年报披露期。回顾三板挂牌公司2007年年报的披露情况,51家挂牌公司中,有25家(占应披露年报家数的49。02%)没按照规定披露年报,存在的问题十分严重。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挂牌公司高管层和实际控制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视为儿戏;另一方面是市场监管者对其放任自流,使违法违规者有恃无恐。
是让年报披露情况继续恶化?还是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这个问题摆在三板挂牌公司和市场监管者面前。
重大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灵魂。年报是挂牌公司应披露的公司经营和财务会计状况的重大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一个重大信息披露不完善,监管失控的三板市场,只能是一个缺乏公信力的市场。在这样一个市场中,让投资者如何进行正常投资?
笔者认为,解决三板重大信息披露存在的严重问题不能再拖下去了,“想披露就披露,不披露也没人管”的恶劣现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笔者强烈呼吁三板挂牌公司高管层及实际控制人能提高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披露年报的义务;三板市场监管者能直面三板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存在的严重问题,提前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促使挂牌公司按规定披露2008年年报,对拒不披露年报的“害群之马”,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制裁。还三板投资者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