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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3三板市场
400021 中央作出振兴东北的决定是在2003年下半年,主要的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十一号文件,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36号文件,两个文件是振兴东北重大战略决策具有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鞍山原有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629家,振兴东北战略提出以来,629户国有工业企业,去年年底在这些领域基本实现了国有资本的退出。可能有很多种方式,但概括起来就是两大类,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上大船”,就是现有的国有企业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知名的大企业兼并、重组,使企业既保留原来的产品,同时扩大规模、安置就业,重新树立了一个新的形象,像鞍山市啤酒厂、青岛啤酒、华润集团、鞍钢集团、鞍山化工二厂、
鞍山红旗拖拉机制造厂[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强山强力重工有限公司)]等等,使他们焕发了青春,也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方式,对各类中小型企业“放三板”,转属、转制,彻底放活,方式是灵活多样的。我们把市属的企业全部转属到县区,实行改制。目前629户企业基本已经没有国有控股和国有独资了。这种改革实现的是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对鞍山未来的发展将产生极大的爆发力。原因应该归结到改革带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