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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成思危造谣应负什么责任?
华信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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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2-25   

成思危造谣应负什么责任?

时寒冰

造谣者受到惩处的例子,我在宗教典籍中曾经读到。628年,阿伊莎随穆圣出征,后因寻找丢失的项链掉队,被一名年轻穆斯林战士赛福旺护送回到麦地那,但是,萨比特之子哈萨尼、吴萨斯之子米斯泰哈、哲哈施之女哈姆奈,编造谣言,诋毁阿伊莎。穆圣还阿伊莎清白,然后,按照教法规定,命令对每个造谣诽谤者抽打八十鞭。

可见,自古,对造谣者的惩处都是毫不手软的。

如今的造谣者,则面临着法律的惩处。如:我国《刑法修正案》(三)第8条规定的编造恐怖信息罪与故意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罪等,使得一些造谣者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成思危先生的不当言论,具有造谣的嫌疑,并且,对证券交易和房地产业影响重大,公安部门应立案调查。

以下是事实叙述:

2月22日,周日,“有媒体报道说,成思危透露,房地产行业已被列入国务院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并且报道当中还使用了成思危的照片……”(摘自2009年2月24日央视经济半小时的报道)
2月23日,周一,随着房地产业已经搭上十大振兴规划“末班车”这一消息的不胫而走,市场则迅速地作出了反应。在23日的股票市场中,房地产板块的资金净流入高居榜首,地产类股票不仅全线飘红,而且更创出了高达4.64%的平均增长率,打破了这轮行情以来房地产股票上涨乏力的态势(摘自2009年2月24日央视经济半小时的报道)。

2月23日夜里,香港凤凰财经爆出一则题为《房地产最终无缘十大产业振兴计划,被物流业取代》的重要消息。随后,房地产最终无缘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的消息得到确认。决策层做了明智的选择。

2月24日,地产股大幅下挫。

可见,成思危的言论,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的证券交易,加剧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波动,使得一部分投资者因相信“第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确定为房地产”而购买房地产类股票,并因此遭受损失。
笔者认为,成思危的言论,已经涉嫌触犯法律。

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刑法修正案》》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成思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可能涉嫌违法。
以下是央视的报道:

经济半小时记者对“房地产已进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这一消息寻根溯源,发现以前最先报道九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媒体都是新华社,消息来源都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而这次最先报道“房地产进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媒体并不是新华社,其消息来源也不是国务院,而引用的是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上周六(2月21日)在一个学术论坛上的话,报道称,在演讲过程中,成思危透露房地产已进入十大振兴规划。

从央视的调查结果来看,很显然,成思危就是“房地产已进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这一谣言的源头。而成思危做了如下辩解,以下仍然引自央视的报道:

成思危:“我看到过,其实当时我就告诉他们不是新闻,他们要引用,他们告诉我秘书已经都登,那就没有办法,但实际上这是我在给学生讲课的时候,给我的学生讲课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公开场合的报告。”

分析:

第一,成思危并未否认他说了“房地产已进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这一消息,而是强调“在给学生讲课的时候”说的,否认了央视记者问的“在一个学术论坛上的话”。问题是,在哪里说的重要吗?只要捏造了事实,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可能在事实上具备了造谣的条件。就好比杀人,在自家家里杀人跟在外面杀人一样,结果都是杀了人,你再怎么狡辩,也不能把在家里杀人说成是在搞慈善!

第二,成思危强调自己“在给学生讲课的时候”说的,逻辑上说不通。既然“并不是一个公开场合的报告”而是在上课时说的,怎么有那么多媒体记者听到了?难道说那天专门给记者上课不成?如果是记者造谣,成老先生为什么不及时要求媒体纠错?为何不积极*,洗刷清白,却王顾左右而言他?

成思危进一步为自己辩解,以下仍然引自央视的报道:

记者:“您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了解到这个房地产行业已经写入了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当中的呢?”
成思危:“首先我是从人民网看到证券报2月17号发布的新闻,这个新闻头条,我今天还把它打印出来了,这个新闻的头条就是叫做,能源局官员说,能源业振兴规划被房地产规划取代,另外就是在人民网上,你们去点击的话,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也可以看到房地产业,所以我,我个人是从这个方面获得的信息。”

一个具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高官,本应该认真核实网络上的消息,及时澄清真相,但是,成思危却帮助散播不实消息,这本身就有失官员的严谨。而且,成思危的传播,相当于对未经证实消息的确认,即使算不上谣言的始作俑者,也是谣言的确认者和扩大者。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成思危具有传播谣言的主观故意,因为,他非常清楚决策的具体程序,并且,通过这些程序他可以轻易地判断出是谣言还是事实,这使得成思危对谣言的传播具有主观故意的嫌疑。

以下引自央视的报道:

记者:“通常来说这样一个规划的发布,它的一个渠道是什么,一个正规渠道是什么?”
成思危:“据我的了解看报道是这样,他是一个一个规划,先经过发改委审查,然后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所以我想,这个程序应该是这样,在国务院没有正式通过之前,规划的内容是不可能发布的。”

记者:“您看一眼,这个网页它一般是这样来报的,题目都叫做房地产业列入十大振兴产业已确认?”

成思危:“这个,我不看了,他这个不合适,这个提法,其实当时,我就叫我中科院的秘书告诉他们,这个根本就是个,等于一种炒作已经是旧闻,不是新闻了。”

非常显然,成思危先生对相关决策的程序非常清楚,并且,他有足够的资源获取最真实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如此轻信源自非正常程序的网络信息呢?而且,在认为媒体报道失实的情况下,为何不及时发表声明澄清?这种自相矛盾之处,值得司法机关深入调查。

有关部门经常强调,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有人因为在网上散播谣言,被严厉惩处的情况下,对于造成严重、恶劣后果的高官,应该一视同仁,立案调查。因为,成思危的言论,已经被股市中的一些人利用,股市的剧烈波动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至于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串通影响资本市场的波动,操纵市场,则更应严惩不贷。

而且,成思危的言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成思危多次替高房价鼓吹,刺激民众敏感的神经。在民众对房地产救市怨声载道的情况下,成思危散播的“房地产已进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谣言,严重背离了中央的实际立场,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引用一句官方表述就是涉嫌“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如果因此引发群体事件,则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另外,笔者还要强调的是,成思危是高官而不是学者。

成思危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强调了自己的学者身份,言外之意,学者*****。我过去也曾经误把成思危当成学者,但是,当他一次次地在常识面前跌倒,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对他误判了。

以下引自央视的报道:

记者:“除了在网上的这条消息之外,你有没有其他的渠道可以证实您所看到的这个消息的吗?”
成思危:“好像我看网上说22号,住房和城市建设部的官员也表示是有这么回事,因为说实话我作为一个学者我只是表达自己的观点……”

一个人如果不严谨到对于网络的谣言就轻信并且积极帮助其传播的地步,有资格自称是学者吗?笔者曾经撰文批评过成思危先生的慢牛理论,认为他对证券基本常识缺乏了解,如果这样的人也坦然的自称为学者,我无话可说。以下是笔者在2008年4月23日写的《成思危先生让世界不再有熊市》中的片段,通过这些常识性错误,可以看出,成思危先生强调自己是学者的说法是非常雷人的:

记者:您还坚持股市是“慢牛”的观点?很多人说现在已经是熊市了。

  成思危:“现在是3300点,2006年12月14日是2242.24点,也还高1000多点,我觉得这一年多,我国股市总体上还是呈上升趋势的,当然不能跟6100点比。另外我再三说过,由于上证指数严重失真,按股指来看股市意义不大,主要还是要看我说的400家左右比较好的上市公司的发展前途。什么时候是熊市?掉回2242点以下才算是熊市。只要你持有好的公司的股票,它迟早是会涨上去的。如果你买的是那些垃圾股,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这段话看得我直来气。请问老先生,那些垃圾公司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它们是通过合法途径上市的,即使变成垃圾了,加个“ST”继续存在,如果更垃圾了,ST前面再加个“*”变成“*ST”继续骗钱。请问,如果这些垃圾公司退市了,投资者还有机会买他们吗?一边让垃圾公司存在,招摇撞骗,一边又让投资者自认倒霉。这能讲得通吗?

“掉回2242点以下才算是熊市”,如果这代表政府态度的话,就意味着,政府还没有认识到股市下跌的危害,自然也不必采取措施,可以继续不作为。当然,我前面说了,我宁愿把老先生当成学者。既然是学者,说话要严谨,如果跌到2242点,意味着上证综指比起2007年10月16日创下的6124.04的历史最高点将下跌63.4%。在一年不到的时间内,超过60%的跌幅,无论拿到世界上哪个国家的资本市场,恐怕都没有人敢否认这是严重的股灾,根本不是牛市还是熊市的问题。但是,根据成思危老先生的理论,下跌到2242点以下的位置(跌幅63.4%)才算是熊市,而在此之上,至少属于老先生所说的“慢牛”。

如果成思危老先生发明的这个标准成立,全世界的股民都可以摆宴庆祝了,因为,这个世界上从此再没有熊市了!我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接触证券专业知识,在证券报也天天学习、接触相关知识,看过的专业书没有百本也有几十本了,但是,从未看到过这种划分熊市的标准……

综上,笔者认为,*****应该受到保护,但是,成思危的言论,已经远远超出了*****的范畴。作为高官,成思危必须为自己在“房地产进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谣言负责,尤其是在造成资本市场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如果司法机关不立案调查,将留下一个巨大的漏洞,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可能与高官联手,通过散播谣言操纵资本市场获取暴利,并且,这也容易给人造成法律面前并非人人平等的印象,从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于2009年2月25日凌晨
兰花香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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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02-26   
 
王敏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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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2-26   
股市自身规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
2009  到牛年 喝牛奶 盼牛市
花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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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02-26   
仔细看了华信先生的帖子,使我很愤努!如此一个高官:可以不负责任的误导全国股民,其真正的用意是什么?
期望司法部门深入查处,更希望国家领导人引起高度的关注,否则今后会有更多这样那样的高官利用自己的特权:可以不负责的为达到某种目的耒误导老百姓,这是很危险的伩号!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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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9-02-26   
这段话看得我直来气。请问老先生,那些垃圾公司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它们是通过合法途径上市的,即使变成垃圾了,加个“ST”继续存在,如果更垃圾了,ST前面再加个“*”变成“*ST”继续骗钱。请问,如果这些垃圾公司退市了,投资者还有机会买他们吗?一边让垃圾公司存在,招摇撞骗,一边又让投资者自认倒霉。这能讲得通吗?...............................
综上,笔者认为,*****应该受到保护,但是,成思危的言论,已经远远超出了*****的范畴。作为高官,成思危必须为自己在“房地产进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谣言负责,尤其是在造成资本市场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如果司法机关不立案调查,将留下一个巨大的漏洞,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可能与高官联手,通过散播谣言操纵资本市场获取暴利,并且,这也容易给人造成法律面前并非人人平等的印象,从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于2009年2月25日凌晨
.................................
不畏强权的时寒冰勇士!!!
三板灾民强烈支持您!!!



         
[ 此贴被0909在2009-02-28 23:06重新编辑 ]
xiaocaobeihei
george_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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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9-02-26   
老狗随意狂吠,真不要脸!!!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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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9-02-26   
终于被抓住黑手了

出台退市政策,他有过很大作用,当时头顶人大副主任红顶官衔,天天成了股市黑嘴,影响市场左

右,背后肯定有某种涉嫌利益势力。
三板问题解决的进度与力度,取决於投资者觉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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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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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9-02-26   
这只黑手是否会引起最高层领导的重视吗?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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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9-02-27   
07年时,我用特快方式寄给他关于三板一套资料,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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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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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9-02-27   
人性如此残忍?我竟不敢相信,但它的确是真的,就发生在身边。有时你相信的人,就是出卖你的人;有时你感谢的人,就是欺骗你的人------ ------

九妹还很纯很善良滴,君不见现在诸多方面更残酷于狼性社会,狼群少有狼吃狼现象,人类社会不仅仅国与国之间的敌对倾轧,本国之间的等级奴隶——制造空前绝后的贫富两极,其残忍早已超越狼性,彰显活生生的人剥削人、人*****.........................
残忍哦!

   
xiaocaobeihei
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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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09-02-27   
俺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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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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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09-02-27   
翟瑞超
成思危“楼市振兴规划论”套牢股民,该由谁买单?
(2009-02-24 23:09:46)

      ——房地产行业价值的迷失与回归

背景回放:

1、2月17日周二,房地产行业在股市震荡中率先发力下挫。临近周末多空分歧,加剧震荡。
2、2月21日周六,成思危透露了第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确定为房地产的绝对内幕消息。
3、2月23日周一,两市开盘后,地产股应声大涨。
4、2月24日周二,两市低开,房地产板块短暂发力后持续下跌,全日板块跌幅接近5%。昨天跟涨的股民隔夜就被无情套牢。

“楼市振兴规划”在股市中已经不是一个新概念了。早在春节前,股市就因此分歧展开过厮杀,结果以“不要振兴”的空方胜利而告终。

数以亿计的股民们,已经用人民币投票否决了“楼市振兴规划”。

然而,从成思危放言“第十个产业规划确定为房地产”后,“楼市振兴规划”概念死灰复燃,在机构的诱惑下,让众多不明就里的股民们再次套牢在股市之中,股民的损失,由谁来赔?

如果这个消息被证监会确认为谣言,那么股民们的损失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中,制造谣言者理应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成思危先生相信自己在政界的信息特权,敢于公然撇开“住建部”,擅自公布内部消息,那么我们政府信息发布的制度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如果成思危先生只是依据个人的判断,那么,这样的结论又有多少站得住脚的理论依据或者现实的根据?

据业内挚友、著名地产评论人辣姜爆料:在成思危放言不久,2月23日22:15,香港凤凰财经爆出一则题为《房地产最终无缘十大产业振兴计划,被物流业取代》的重要消息,可见坊间的分歧仍然巨大。

我们首先要明白,所谓的振兴规划都做些什么?目前出台的九个振兴规划的着力点都在短期或者一年内的表现,也就是力保今年的GDP到达8%的宏观目标。振兴的办法多在减税、补贴、信贷支持、扩大国内需求以及行业整合方面。

楼市还需要这些政策吗?

我们知道,从2008年11月,中央已经大幅度削减了房地产行业的税费,对于合理住房需求的信贷支持也可谓空前(如果不合理的也支持,政策岂不成了纵容);地方政府的购房补贴在2008年年中就已经开始了;作为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房地产行业,行业购并整合基本只能依靠市场化,政府不能进行任何的干预;政府最企盼的“扩大内需”,恰恰因为高居不下的房价,而显得格外的尴尬和无奈。

就是这样的一个“重要支柱性行业”,在政策已经基本出尽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市场化的动作,继续在政府面前要政策。

要政策的本质和目的就是:把政府忽悠蒙了,然后逼着老百姓高价买房,以攫取最大的利益。

这就像一个小伙儿搞对象,女孩子不干,但是也担心他胡搅蛮缠,就答应他做个普通朋友,可以聊聊天、吃吃饭。可是小伙子得寸进尺,非要图谋不轨,这岂是社会所能容忍的?

依靠自己的改变,让自己获取成功、成就、成为绅士,取悦于社会,得到公众的认可,自然就能受到“梦中情人”的垂青。

作为房地产行业的建设者,我们应该这样拷问我们自己:

房地产行业的真正价值是“政府满意”、“老板满意”,还是“客户满意”甚至“人民满意”?我们是要取悦于政府、老板还是取悦于客户?

楼市暴涨的几年来,我们看到,地方政府是满意的、开发企业是满意的、相关利益主体是满意的,唯有大多数的客户和人民不满意。

所以,楼市最需要的不是“振兴规划”,而是全行业的回归理性,让迷失了的行业价值真正回归。使得房价变的合理、使得质量更加上乘、使得功能更加完善、使得更多真正需要房子提高生活品质的老百姓住上性价比高、满意的房子,这才是房地产行业对于社会的真实价值。

­你再有钱、“官”再大,本质上也不过就是给老百姓提供满意“住房”产品的。老百姓不掏钱买房,你哪里去赚钱呢?哪有忽悠政府逼着老百姓高价买房的道理?

­楼市不需要“短暂的振兴”,而急需梳理体制,“退耕还林”,争取“长期的持续繁荣” ,保持健康的“行业生态环境”。正如王石所言:“做地产别把钱赚绝,暴殄天物是行业大忌”。行业的理性回归使得“行业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确保可持续的繁荣发展。

­行业危机来临,房地产行业应该从内部挖掘潜力,协调好行业的各方力量,特别是尊重市场、尊重社会。提供社会认可、市场稀缺、客户满意、最优“性价比”的商品,房地产行业长期的持续繁荣才具有坚实的基础。

­套用一句老话:房地产行业应该找“市场”,别再找“市长”了。

­事实上,在如今低迷的楼市当下,政府已经很难再帮上什么大忙了,“找市场”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越了“找市长”的价值。

归根结底,哪有让“更多的老百姓住上满意的房子”来得更加的实在呢?这样的价值回归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这难道不能成为房地产行业的“普遍价值观”吗?

令人不解的是,某些知名学者并没有站在大多数群众的立场上、在“普遍价值观”的基础上建言献策,仿佛《围城》中的那个旧钟,“胜过了世间的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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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zuchu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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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09-02-28   
房地产最终无缘十大产业振兴计划,被物流业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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