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公告】
2007-04-11刊登关于不能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精密1关于不能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仍处于停滞状态,且中国证监会已于2005年初对公司以前年度因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陕西公安机关对大股东相关人员涉嫌犯罪采取刑事立案追究。所以在公安机关及中国证监会结案之前,公司缺乏相应的会计依据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无法编制和披露2006 年年度报。公司股票仍为每周星期五交易一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最新报道】
2007-01-26S*ST精密将转至三板交易
本报记者 朱宇 北京报道
S*ST精密(600092)今日公告,从2月2日起,公司原在上证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可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为0.01元/股至1.01元/股。转让方式为每周星期五集合竞价转让一次。
公告显示,公司退市时的流通股份总额133,099,200股,截至2007年1月23日已办理确权手续的为5,318,482万股,股份确权率为4%。
每股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
【3.最新异动】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6-11-01 【类别】: 股权冻结
【简介】: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的股权冻结通知,因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华电力)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需要办理股权继续冻结手续,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天华电力所持有的公司7665.3万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10月25日至2007年4月24日止。并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继续轮候冻结手续。
【公告日期】:2006-07-11 【类别】: 诉讼事项
【简介】: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被告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恒烨)2003年7月与原告建行广州越秀支行签定两份《银行承兑协议》,约定承兑银行分别为广州恒烨开具的两份金额均为1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承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广州恒烨未能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承兑银行对前述两张汇票共垫付1395万元。原告诉讼请求:广州恒烨归还所欠承兑汇票垫款本金1395万元及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公司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等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目前法院已审理结案,广州中院以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广州恒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向原告越秀支行支付承兑汇票的垫付款471万元、1395万元及利息。逾期支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告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广州恒烨负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日期】:2006-07-11 【类别】: 诉讼事项
【简介】: 公司收到西安市中级法院(下称:西安中院)送达的2份《民事诉状》,原告为民生银行西安分行(下称:西安分行),被告为公司、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天华)、珠海天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珠海天华)。公司于2004年10月、12月与西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910万元、950万元,用途为借新换旧,期限一年,该笔借款由珠海天华、湖北天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逾期未还。西安分行向西安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被告公司、珠海天华、湖北天华偿还本金910万元和950万元及至偿还之日全部利息;2、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目前西安中院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日期】:2006-06-06 【类别】: 股权冻结
【简介】: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冻结通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515万股国有法人股予以冻结,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从2003年12月15日起至2004年12月14日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决定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515万股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已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4年12月10日至2005年6月9日止。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冻结通知,关于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一案,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515万股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5年11月29日至2006年5月28日止。
2006年6月6日公告,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关于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华电力)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天华电力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7515万股继续冻结,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续冻手续,续冻期限延长至2006年11月24日。
【公告日期】:2006-05-19 【类别】: 诉讼事项
【简介】: 公司于2002年6月与广东证券为广州恒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四笔借款共计200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24个月,实际借款借据记载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因逾期未还,广东发展银行向广州中院起诉。广州中院于2004年6月3日以(200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62、563号、564号、5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州恒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证券对广州恒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二分之一的责任。广东发展银行对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广东证券承担的保证责任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目前二审尚未终结。
本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审理中广州恒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一被告人,广东证券为第二被告人,本公司为第三被告人。广东发展银行已向广州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保全的财产包括:1、查封第一被告人在广州市海珠区草坊围2号大院用地开发的怡安花园A、B、C区的项目用地和房屋;2、冻结第一被告人在工行广州流花支行开立的帐户项下的存款;3、冻结第一被告人在建行广州越秀支行开立的帐户项下的存款;4、冻结第一被告人在光大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开立的帐户项下的存款;5、冻结第一被告人在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府前支行开立的帐户项下的存款;6、冻结第二被告人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席位(共47个);7、查封第二被告人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的股份(出资额为2500万元)和在易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67%的股份(出资额为2000万元);8、查封、冻结第二被告人持有的华立控股(600067)、ST万家乐(000533)价值约为3500万元股票;9、查封、冻结第二被告人所持有的在广东证券总部和广东证券广州天河南一证券部自营帐户内的股票,价值约为3400万元;10、查封第三被告人在西安美星环保产品有限公司的股份。广州中院在一审中对冻结资产已作出(2003) 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62、563号、564号、565号《民事裁定书》。
2006年5月19日公告,广东高院已二审结案,以(2004)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80号、181号、182号、1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广州恒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撤销一审判决的广东证券对广州恒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二分之一的责任,改判为广东证券应对广州恒越公司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日期】:2006-05-19 【类别】: 诉讼事项
【简介】: 原告中行广州番禺支行因被告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1日、11月29日向中行广州番禺支行借款5000万元、3000万元,未能按约定清偿债务,向广东中级法院起诉,本公司为第二被告,广州宏翰房地产开发公司为第三被告,徐伟为第四被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广州恒烨立即清偿贷款本金5000万元、3000万元及至清偿日止的利息;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诉讼事项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日前法院已审理结案,广东中级法院以(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92号、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本公司和被告徐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广州宏翰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公告日期】:2006-04-20 【类别】: 股权冻结
【简介】: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冻结通知,因湖南有色金属企业财务公司与深圳市尊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尊荣集团)、东莞赛格花园股份公司一案,湖南省高级法院决定,继续轮候冻结尊荣集团以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9.34%,下称:天华电力)名义,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7515万股(占天华电力所持公司股份的98.04%),冻结期限从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10月17日止。
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29.34%,本次轮候冻结股份7515万股,占所持股份的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