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行政问责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行政监督、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今年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行政问责:对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执行不力的要问责;对公共资金使用不当、投资项目出现失误的要问责;对发生损害群众生命财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问责。要继续推进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要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政绩观。
第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是反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手段。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要始终保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既要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也要查处我国企业在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对于发现的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不管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要加强国际合作,加大对逃亡在境外的腐败分子的追逃缉捕力度,绝不让他们逍遥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