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各会员公司:
近年来,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在各地证监局的领导下,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指导下,按照《关于中国证券业协会与地方证券业协会合作做好证券行业培训、资格考试、会员管理及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发挥区域自律的优势,在佣金自律管理、基金销售检查、从业考试、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及年检、信息服务、调查研究、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地方证券业协会业已成为行业自律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行业自律管理在整个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对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新的形势和行业发展的需要,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加强与各地方证券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并要求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
一、自律管理工作。建立中国证券业协会与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在自律管理工作方面的联动机制。地方证券业协会应在证券交易佣金自律、投诉处理、执业行为检查等方面配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通报辖区内证券公司营业部违法违规事项以及根据辖区自律规定对其采取的自律措施情况;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于地方证券业协会反映的本辖区内营业部违规情况较为普遍的证券公司,从公司层面采取相应的自律措施。
二、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工作。地方证券业协会应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现行规定和统一安排,协助中国证券业协会做好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工作,了解、核实本辖区从业人员参加后续职业培训的情况;参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远程培训质量评估工作。
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和其他考试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加强与地方证券业协会考试前后的沟通与联系,增加考前考后数据交流。地方证券业协会应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一安排,做好从业资格考试和其他考试工作,及时反映当地考务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做好考场纪律等考务管理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将不定期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征求各地方证券业协会的意见,布置相关工作。
四、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地方证券业协会应配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会员机构的从业人员管理进行现场检查、自律调查等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将通过定期发送分地区从业人员统计数据等方式,帮助地方证券业协会了解掌握本辖区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投资者教育工作。地方证券业协会应建立本辖区投资者教育和服务的检查与评比机制,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加大检查会员单位落实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投资者教育和服务的工作力度。特别要做好各地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园地”建设情况的检查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及时总结各地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并向全行业推广。
六、基金销售自律管理工作。地方证券业协会应积极配合地方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做好本辖区基金代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为基金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
七、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地方证券业协会应配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行业诚信信息建设工作,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传送对本辖区会员进行奖励和处分的信息;地方证券业协会可根据需要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查询其所属会员的基本信息和奖惩信息。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加强与地方证券业协会的诚信信息交换,帮助地方证券业协会了解其所属会员的诚信信息记录。
八、加强沟通与联系。中国证券业协会将通过不定期召开地方证券业协会片区座谈会方式,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地方证券业协会的呼声和建议。地方证券业协会应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反映本辖区有关资本市场发展和行业发展的情况、问题和建议。
为加强对地方证券业协会工作的指导,中国证券业协会已成立地方证券业协会工作小组,由黄湘平会长任组长,杨晓武副会长、周阿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证券公司会员部、基金公司会员部、咨询公司会员部、执业标准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工作小组日常联系人员为办公室主任杨小兵、证券公司会员部项小宁。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地方证券业协会的工作动态和呼声建议,就地方证券业协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实施方案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对地方证券业协会工作指导的日常工作制度和内部协调机制;对地方证券业协会的工作进行评估。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成立地方证券业协会工作专门委员会。
日常联系人:杨小兵
联系电话:010-66575801
传真:010-66575827
日常联系人:项小宁
联系电话:010-66575921
传真:010-66575878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