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提醒: 本帖被 王敏超 设置为精华(2009-04-21)
引用 引用第2楼9+碎刀于2009-04-20 21:01发表的 :从退市政策实施后的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鞭策落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并没有起到警醒并惩罚经营失败的上市公司及其背后操控的大股东的作用,事实是,退市成了那些违法者的保护伞!退市造成的直接后果——中小投资者成为面最广、伤最深的受害者。搞垮上市公司逼迫其退市的大股东,他们不但获利丰厚,还由于退市逃避了严刑峻法追究;可是遭到致命惩罚导致血本无归的却是我们无辜的投资者!这样的退市政策代表着腐败的特殊集团利益,致命地无情地摧毁了社会的公正与正义的伦理,摧毁了公权的信用,无疑动摇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国企三年解困,给困难企业以上市指标,让困难企业上市融资,政府是有责任的; 企业上市后,疏于监管,令大股东频频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导致亏损和退市,政府是有责任的; 大股东挪用、贪污上市公司资产后,没有制定严厉的赔偿制度、没有追究挪用者的刑事和法律责任,政府是有责任的; 为了粉饰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强行让“问题亏损企业”退市,让其逃脱监管,逍遥法外,政府是有责任的; 在没有完善的赔偿追究制度下强行推行退市制度,让流通股东进一步受到伤害,使流通股东的财产灰飞烟灭,政府更是有责任的!
引用 引用第3楼9+碎刀于2009-04-20 21:02发表的 :非流通股东原本就没有流通权,退市是.....对流通股东、中小投资者的进一步伤害!
引用 引用第7楼0909于2009-04-20 21:42发表的 :史美伦有一句非常错误的口头禅:“投资者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