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氏退市政策实施后的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鞭策落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并没有起到警醒并惩罚经营失败的上市公司及其背后操控的大股东的作用,事实是,退市成了那些违法者的保护伞!退市造成的直接后果——中小投资者成为面最广、伤最深的受害者。搞垮上市公司逼迫其退市的大股东,他们不但获利丰厚,还由于退市逃避了严刑峻法追究;可是遭到致命惩罚导致血本无归的却是我们无辜的投资者!这样的退市政策代表着腐败的特殊集团利益,致命地无情地摧毁了社会的公正与正义的伦理,摧毁了公权的信用,无疑动摇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香港市场,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同样没有退市。
股市是政府提供的,交换股票用的市场,退市不能以政府的行政行为作为依据,退市只能是市场的自然选择,借鉴国外的经验,股价太低或交易量过低的自然退市。
向全国人大,向全国人大委员会呼吁,要求完善证券法,修改不合理的史氏退市政策。
要求中国证监会停止实施错误的史氏退市政策,对以前由行政行为所作出的退市行政行为进行纠错,恢复所有因行政行为而退市股票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