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谐证券市场”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的证券市场,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证券市场。它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证券市场各参与方之间的和谐共荣。二是证券市场与经济社会要协调均衡发展。
我国证券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子系统,它的发展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为依托。我们发展证券市场,首先应该满足人民群众的投资需要。要做到发展为了投资者、发展依靠投资者、发展成果由投资者共享。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已经确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机制保障。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市场和谐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比如证券市场对于各地区经济的支持作用来说,东部地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众多。证券市场在推动农村、农业的发展上,作用尚不够突出。在缩小地区差异后,中西部地区企业的融资要求必然提高;在完善分配制度后,东部地区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居民投资意识必然提高。
再比如市场机制中的一些矛盾:证券发行者和中介机构的寻租冲动依然强大,处于相对弱势的个人投资者的权利和利益时而受到侵害;信息披露不规范、上市公司缺乏诚信等痼疾,仍严重影响着市场效率;个别行政机关和个人利用公共权力侵占投资者私权的现象依然存在。
面对这些不和谐因素,我们应保持清醒头脑,本着“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用发展推动和谐,用和谐促进发展。
一是壮大市场规模。要加快大型骨干企业上市步伐,积极培育中小企业上市。同时,加快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柜台交易为组成部分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应增加和创新金融产品,加快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入市步伐,丰富投资标的,吸引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进入证券市场。
二是进一步加快证券市场战略转型和优化市场结构,解决证券市场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效率。股权分置改革后,要进一步完成证券市场从注重融资向投融资并重的转变,从过度投机到投资与投机兼容的转变,从自我发展向更多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转变,从个人投资者偏多到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转变。
三是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打击证券违法和违规。通过教育让投资者全面了解证券市场存在的各种风险,系统掌握控制和降低风险的知识和技能。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和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健全证券市场制度、完善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
建设和谐证券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只要各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积极参与到和谐证券市场建设中来,形成和谐证券市场人人有责,和谐证券市场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建设和谐证券市场就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