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惩戒 也该结束了——511发言材料
管理提醒: 本帖被 9+碎刀 执行加亮操作(2009-05-06) 尚 福 林 主 席并转温 家 宝 总 理:
我书读得不多,不知道这封信怎么写,我就从介绍自己开始吧。
我是一个从部队退伍回乡之后到城里面打工的农民,近年许多战友邀我参加退 伍 军 人的为权活动我没有响应,这次三板的股民到北京来“反映问题”我仍不能如愿,不是我胆小怕事不敢来,当过兵的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阻止我来北京的理由一是家里有年老多病的母亲和还在读书的小孩需要照顾,二是身为 党 员 我相信依靠农民起家的执 政 党最终会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我虽然不能来京面见两位尊敬的领导,可藏在心中的冤屈却不时在提醒着我向你们诉说,我希望“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的尚 主 席和被人民亲切地叫为“平民 总 理”的温 家 宝同志知道,在 共 和 国繁荣昌盛的今天,股票市场还有一个叫做“三板”的角落,以及被迫困在这个角落的“苦民”,出于这个考虑,我才决定写上这封信并请上 访的股民代为转达。
1991年我从野战部队退伍回乡,迫于生计我跑过多个大中城市找工作,一次次碰壁一次次受挫后,我只好凭着一身蛮力干些苦活赚点辛苦钱。好不容易存了点钱之后,我开始琢磨如何尽快富起来,几经打听,朋友告诉我应该到政 府开办的股市“发财”,于是我从1997年开始关注股市,并在当年的8月28日在8元8角8分买了8800股000556琼南洋,我希望这么多8能够给我带来好的开始。之所以一开始进入股市就将全部资金8万元买入琼南洋,是因为看到琼南洋是作为海南省的优质企业被政府特批进入股市的,并且新任董事局主席是有着航天英雄之称的厉建中。抱着对军工题材的期望和对政 府及知名人物的信任,没有多少市场经验的我决定将买入的琼南洋作长线投资,正是带着这个想法,在琼南洋后来涨到将近11元时我没有卖出。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事随着股价的不断下跌出现了,我们的航天英雄厉建中成为掏空南洋事件的主角。海南省审计厅事后审计显示,1996年至1999年间,南洋公司5.6亿资产全部被厉建中为首的管理层掏空,并且背上了4个亿的债务。看着股价被腰斩,股票名称前面被冠以PT的标识,我不知如何是好。就在这个时候,传来了上海华宇融投资公司重组琼南洋的消息,并且重组的进展情况不断地通过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公告。看到喜人的公告,我以为借助重组的完成可以使我深度被套的股票解套,可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琼南洋于2002年5月29日起被深交所终止上市。关于琼南洋的退市我不知道是不是在退市政策出台时需要有人陪葬来表示该政策的英明,我知道的是,琼南洋后期的重组被终止,无辜的流通股东从此不能自由交易,损失之惨重难以计算。
被关了整整两年后,琼南洋进入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每周三次的尾市集合竞价交易将股价最低打到了0.2元,望着自己的血汗钱几乎化为灰烬,我可谓肝肠寸断,甚至多次动过 杀 人 的念头,要不是考虑到上有老下有小,我真会 报 复 这个社会。每每夜深人静之时,我总是百思不得其解,我除了不该相信政 府进入股市,我还做错了什么?退市政策究竟保护了谁?号称保护中小股民利益为己任的证监会为何不去惩治掏空上市公司的“蛀虫”?为何要让信息处于劣势的中小股民雪上加霜?为何退市政策出台后主板的炒作风不但没有刹住反而愈演愈烈?包装上市、关联担保、恶意掏空、监管失察、政策失误……等等原因造成的亏损,本应由政策之手来“起死回生”,为何有关职能部门置之不理反而加害于中小股民?
琼南洋终止上市7年了,流放到三板也已5年整,就算是犯了罪被判了无期徒刑也有获得减刑的机会,为何没有错的大多数退市股民却等不来云开日出的日子?也许你们会说,退市公司改造好了之后仍然可以回到主板,可是我要说,现有的转板政策犹如新股上市审批,甚至比新股上市还要严格,退市政策实施8年没有一家公司回到主板就是证明。试问:负债累累、早已资不抵债的退市公司在没有优惠政策的支持下,谁愿进来重组?我这里还是以琼南洋(三板叫南洋3)为例,该公司目前就剩下空壳,亏损额和1.1亿元的负债在退市公司中是最少的,而且大股东的股权在去年初就已通过拍卖过户,应该说,只要有政策扶持,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就能让它起死回生,然而,一年多过去了,没见任何重组方的介入,现有大股东只好自己找钱支付留守员工的工资。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什么?说明三板是 政 府的“弃儿”,想收养的人怕立不了户,收了之后怕“弃儿”病入膏肓难以救活。
鉴于本人的经历,我希望 政 府 在维护老 百 姓利益时有切实的行动,该纠错的要勇于纠错,停留于口号的“保护投资者利益”只能让老百姓增加对 政 府 的失望。
最后我还要对尚 主 席并转温 总 理 说的是,即便 政 府 有意惩罚我等“无知”的股民,这么多年了也应该结束了。作为一个退 伍 老 兵和 共 产 党 员,我真的非常不愿意看到 官 逼 民 反的事在我的生活中出现!
三板草民XXX
二OO九年五月五日于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