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这次接待我们的都是一些年轻人,他们不一定了解三板的历史,会谈开始,花花、华山的发言,给他们补上了一堂历史课,山东糊涂虫湖南怒/火心中烧都讲的很好,尤其是华山的发言,继去年双十会谈后,再次让对方不得不佩服,面对华山的“精通”,让对方自认不如。
2、 我方代表发言:2006年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个资本市场存在个别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当一个资本市场,大股东大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成为了普遍现象,那么请问,这不是监管的责任是什么责任?为什么监管的责任要让小股民来承担?
对方问答支支吾吾,说什么,当时法律有漏洞,有历史的客观因素,还说有些事也不是我们一个部门该承担的等等。我方代表当即回答,这些话你不应该对着我们来说,法规怎么制定,部门怎么沟通怎么协调,你们监管部门的事。
3、曾处长在谈到三板问题时说,事情正在做,涉及方方面面,问题很复杂……搞不好恐怕从这个抗出来又会丢入另一个抗。(是大概的讲话意思)
我方代表提出:可能问题并如你说的那么复杂,退市坑/害了一百多万股民,那么严重的问题你们难道当初没有想到,你们那么简单的一退了之。现在要解救这些被坑/害的投资者,你们且考虑那么复杂,要那么慎重。要解决三板问题,最复杂也不会有坑/害一百多万投资者那么严重吧?后来曾处长就再也没提复杂论。
3、当我方代表在会谈中说到三板的问题不要久拖不决,我们等不起了,以后还会经常来了解你们的工作进展,听取反馈信息的。
曾主任回答,他说,你们写信就可以了,不要来这么多人,不要出现群/体事/件,不要再搞上/京告/状了。
这时我方代表提问:上/访是弱/势群/体的无奈之举,解决上/访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请问曾处长,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不用再“上/京告/状了”?曾处长回答:没有时间表。
总之这次各地代表配合得很好,会谈上发言我方自始至终占据主动地位,迫使曾处长在谈话承认某些方面有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图一时之快,讲话不能说出算数。我们既要把问题讲清楚,又要争取他们的理解同情和支持。因为中国的的情况,大家都明白。三板的问题最总还是要他们来解决,我们的命/运逃/不出他们手章。所以我方表示了对他们的希望,表示了把解决三板问题的希望寄托在在/座精/英们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