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没有法律·制度·性建设,推出创业板,只会成为特*权·阶·层圈钱的又一工具
awayfeeling 离线
级别: 新手上路
UID: 17622
精华: 1
发帖: 3
在线时间: 0(时)
注册时间: 2009-06-10
最后登录: 2009-07-31
楼主  发表于: 2009-06-10   

没有法律·制度·性建设,推出创业板,只会成为特*权·阶·层圈钱的又一工具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王敏超 设置为精华(2009-06-10)
0



投资者自负,又一个令人心寒的字眼,美国世通总裁因为虚假报表而判刑35年的法律案例永远离中·国的投资者那么遥远,中·国好像也永远没有打算将证券违·法行为同法·律责·任衔接起来的打算。

曾经是中国高价绩优股的典范,环保,国嘉,国瓷,石油龙昌,大庆联谊,龙涤等等,哪个又不是以国·家为主体作为圈钱的工具,哪一个又不是官·方主流·媒体鼓吹价值投资的典范(我想中石油上市和筹资的时候,打开中·y所有电视台各个黄金时段全在介绍中石油和价值投资的场景历历在目),中国的普通投资者在资本市场永远丧失的是吃咸菜省下来辛勤积攒的财富,得到却是嘲弄与讥笑。就这样一代代的延续。


难道在证券市场运用严峻的法律条例规范筹资主体是那么难吗?难道非法贪·污募集股金和虚假报表就不能等同于诈·骗而判·刑吗?

但是自视为皇·帝的特·权·阶·层又怎么会自己给自己架上枷锁呢?报警的小学女生都能被定义为妓·女,官·员顶多定义为嫖·宿而已,难道相信主·流媒体而亏损累累的普通投资者就不能定义成傻·B吗?

可怜的退市股股民,无钱看病的老人,妓·女大学生,失·业的有为青年,背负三代债务的房奴,得了肾结石的孩子,在基·层痛苦的呻吟,精·英·治·国,不是党·校·治·国;依·法·治·国,不是特·权·治·国。难道就不能用法律来维护起码的良知吗?


没有法律制度性建设,推出创业板,只会成为特·权·阶·层圈钱的又一工具,中·国股市也永远是特·权·阶·层坐·庄的赌·场。

中·华·民·族崛起,世界性的资本市场也永远是空想。
(本人在思维不清晰状态下写下这篇文章,拒绝任何形式的跨·省·抓·捕及相关责任,同时本人不希望在跟帖中出现任何形式的过激字眼)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王敏超 威望 +1 2009-06-10 强贴
隐藏评分记录
三水股民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9872
精华: 48
发帖: 4242
在线时间: 12799(时)
注册时间: 2007-10-05
最后登录: 2020-10-15
沙发  发表于: 2009-06-10   
投资者自负,一个令人心寒的字眼!证监会监管职责可以形同摆设!!!!       
[ 此帖被三水股民在2009-06-10 01:04重新编辑 ]
司马忒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3175
精华: 0
发帖: 130
在线时间: 794(时)
注册时间: 2007-12-25
最后登录: 2016-04-14
板凳  发表于: 2009-06-10   
岂止是投资 衣食住行的风险及危害比起投资来说要大得多~~~~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