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的一些看法:1目前三板市场的变化表明国家已在解决这个问题,从关闭弱化扶持发展归结说明一切都是向好的。2老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理解为进入三板市场前登记在册的股东。不影响目前在三板市场的交易,千万不能抱着原有的持股数不动。3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于可行性,可操作性。一句话国家永远不会承担交易者的损失。三板市场的存在保证了交易的延续,所得到的赔偿最终也只能由上市公司在股改或转板时确认,如增加一个身份界限。4历史遗留问题仅限于原两网股东,不包括退市股东。退市程序不容置疑,交易也是连续的。股民购置退市前上市公司的股票,对上市公司的情况应当说是了解的,退市前的信息披露是公开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你购买这样股票可能就抱着或大赚或大赔的想法,后悔是不能成立的。至于监管问题,当时监管的尺度都是一样的,对股价可能造成涨同样也可能造成跌,即使存在一些问题,也是在一个公平环境下存在的历史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