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src.gov.cn/n575458/n575667/n818795/11242348.html
【时间:2009年06月19日】
日前,中国证监会已依法调查、审理完毕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原基金经理张野违法违规一案,对张野进行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已作出,正在按程序办理送达手续。
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4月对张野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张野在担任融通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并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融通基金旗下的有关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从中获取好处。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野还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交易了广宇发展等多支股票,获取不当利益。
调查认定,张野利用其基金经理身份,操作“周蔷”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八条关于禁止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九十七条所述行为。张野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禁止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行为。证监会决定,取消张野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2,294,791.90元,并处4,000,000元罚款,同时对其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张野作为一名基金经理,其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证券、基金法律法规,违背了从业人员的诚信义务,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侵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对其个人前途造成严重打击,同时对行业声誉、公司形象也带来负面影响。
证监会再次提醒基金经理及广大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今年2月28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对禁止相关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广大从业人员一定要依法从业,严格自律,共同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基金公司和其他证券经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今后,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