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转让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持股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出让方:浙江国联港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过户数量:30,000,000 股
受让方:叶立伟
受让人情况:叶立伟属自然人,受让30,000,000 股龙涤法人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8.52%,现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国联港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再
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