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1楼华山于2009-07-24 12:20发表的 :
正本EMS:
EH525651350CN关于7月27日(周一)下午1:30前来汇报工作的予约
中国证监会:

6月12日至6月30日十八天内,证监会授权有关方面公布推动“新三板”高速发展的文件达12件,加上2006年发布的十件,共计二十二件,效率很高,进展很快。而原有的“代办股份转让系”(“老三板”),至今仅有2001年公布的二件和2002年公布的二件,加上其它文件,充其量仅有七件。自2004年以后至今五年里,没有出台过一件有关推动三板市场的文件,何况不要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文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