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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香港迷债投资者至少可取回60%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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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7-23   

香港迷债投资者至少可取回60%本金

香港迷债投资者至少可取回60%本金

(2009-07-22 6.00pm)

早报导读


  
  
  
  (香港讯)16间雷曼迷债分销银行与香港证监会就赔偿客户的方案达成共识,大多数人至少可取回60%本金。

  明报报道,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说,未满65岁的投资者可取回60%本金;满65岁的可取回70%本金,在银行变卖抵押品后,再取回部分剩余价值。不排除部分人士可以取回全部本金。

  香港金管局副总裁蔡耀君称,这是可行、合理和符合多数人利益的方案。预料银行将要支付63亿港元,相信有29000人可以受惠,占全部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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