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近期打算给湖北省相关部门反映华信的情况,信的内容(不是本人原创)如下:
保护中小股民利益不再受到伤害 湖北省政府发改委:
武汉市政府金融办、东湖开发区管委会、证监会武汉局:
华信股份05年从主板退市已四年。除国有大股东低价抛售股份外,zf再没有其他挽救华信股份的措施。
2006年国 务 院八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华信的退市完全是国有大股东一手造成的,我们小股东付钱给公司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国有大股东却把我们2万多股民给骗了,政府应该承担清欠的责任,还我们的血汗钱。
武汉市退市的公司就华信一家,而证券界的人都笑话武汉市,别说是三版,就是主版上市公司中的ST公司,或是市价在6元左右的公司资产都比华信股份烂得多,人家照样活得好好的。各省、市忙着在证券市场抢钱,武汉市几年都没捞到一分,太丢人了。武汉市真的就没有能力重组华信股份吗?武汉市政府鼓励企业上市为何不扶持现有的公司。
华信股份现有的商业资产按现在的房地产价值就应值4到5亿元,万幸没有被掏空,这是zf留给华信股份的最后本钱。现有大股东为什么不利用这资产重组公司,是没能力还是另有企图。政府把价值4亿元的9千多万股权以1千多万元转让掉,为什么?如这一资产没有被很好的利用,就将造成最大的国有资产流失,我们中小股民的利益也将再次受到伤害,zf主管部门及领导都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我们要求:
1、zf应承担历史责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清欠工作,还我们血汗钱。
2、加强对华信股份的监管,推动重组。保障中、小股民的利益不再受到侵害。
如果华信问题当地不能解决我们将向中 央有关部门反映。
华信股份
中小股民代表:
2009年7月31日
公司主板退市后zf仍应负起责任
保护中小股民利益不再受到伤害
武汉市zf:
华信股份05年从主板退市后,07年国有股低价转让,引入民营高科公司进行公司重组,但到至今华信股份未见重组迹象,而zf也无所作为。
1993年4月22日国 务 院第112号令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上市公司”是指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华信股份虽从主板交易转换到三板交易,但它仍是公众上市公司。政府应承担起监管责任,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006年国 务 院八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华信的退市完全是国有大股东一手造成的,我们小股东付钱给公司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国有大股东却把我们2万多股民给骗了,政府应该承担清欠的责任,还我们的血汗钱。
华信股份现有的商业资产按现在的房地产价值就应值4到5亿元,万幸没有被掏空,这是zf 留给华信股份的最后本钱。现有大股东为什么不利用这资产重组公司,是没能力还是另有企图。zf把价值4亿元的9千多万股权以1千多万元转让掉,为什么?如这一资产没有被很好的利用,就将会造成最大的国有资产流失。我们中小股民的利益将再次受到伤害,zf主管部门及领导都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我们要求:
1、政府应承担历史责任,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清欠工作,还我们血汗钱。
2、加强对华信股份的监管,推动重组。保障中、小股民的利益不再受到侵害。
如果华信问题当地不能解决我们将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
华信股份中小股民代表:
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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