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楼花花:
“对于这次的资料,我想也不必送了,我们的申诉材料还送得少吗?每次去都是一叠叠的,该说的,该送的,都做到家了!我们这回是听他们回音的,他们还要我老人上/访的材料?好意思吗?以前这么多的材料送上去有回复吗?他们不是说,三板要介决的需要时间等,怕他们忘了我们老人就在证监会等吧!”
支持您的维/权“初衷”。但,您的思路正好与实际情况相反,在上/访前,请您先搞清楚:
按照您上面的的逻辑,就变成:“对于这次上/访.我想也不必去了,(?)我们的上/访申诉团还去得少吗?每次都是一拨拨的,该说的,该送的,都做到家了!”???
您的思路正好与实际情况相反:对于国务院,我们送的材料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还不足以引起上层的足够重视。如果有一千人提送材料,上面处理问题的应急程序就会打开。正如上 访人数达到50人,应急程序就被打开,必须上报国务院,上层就会引起重视。如果有100人,就更好了。